最高法院上诉庭同意控方的陈词,改判诺赖达14年半监禁。大法官说:“加剧本案情况的是死者非常年幼,而被告是具有保护孩子责任的亲生母亲。她的行为模式指向虐待没有自卫能力的孩子。”
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应控方上诉所求,加重虐死4岁儿子的妇女的刑罚。她原本被判八年监禁,如今得坐牢14年半。
诺赖达在儿子艾尔伊尔两岁时,因他不会英文字母又不肯读书,不但把他推倒,还踩他,造成他骨折。她在儿子四岁时,又因他不会数数字,除了推倒他而导致他撞到头,也连续踩他的膝盖,最后掐着他的脖子往上提,在他透不过气时才松手。
被告在儿子四岁时,因他不会数数字,除了推倒他而导致他撞到头,也连续踩他的膝盖,最后掐着他的脖子往上提,在他透不过气时才松手。男童头骨骨折,脑部出血而死。
另一方面,他也促请由大法官梅达顺、郑永光法官及庄泓翔法官组成的三司,不要接受诺赖达性格有偏差为求情因素。
主控官高敬雄副检察司陈词时说,一般父母疼爱自己的子女,诺赖达却从来没真正爱过艾尔伊尔,因为她根本就不想要这个儿子。诺赖达当初要到迪拜当模特儿,却在那个时候怀了艾尔伊尔,丈夫因此阻止她去迪拜。过后,丈夫出轨,所以艾尔伊尔一出世就让她憎恨。
艾尔伊尔头骨骨折,脑部出血而死。
昨天,控方促三司加重现年35岁的诺赖达的刑罚到至少12年监禁。
高敬雄副检察司引述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网站的数据说,近年来虐童案更普遍。2008年至2014年,受调查的案件每年有263起至415起,数目在2015年和2016年里翻倍至分别551起和873起。
政府精神科医生认为,诺赖达只是性格方面有偏差,她常怀疑伴侣对她不忠,易怒、冲动和习惯把错推卸给别人,这种行为不是病症。
艾尔伊尔出生后多半交由外婆照顾,他随诺赖达搬出去后不久便遭遇不测。
他说,法庭判刑时应考虑到这类罪行有上升的趋势,对诺赖达施加杀一儆百的刑罚。
他说,性格有偏差不是受承认的精神病。若被告因性格激进或冲动而被轻判,这等于是给他们放纵情绪、毫无节制发泄的借口。
诺赖达(无业)去年承认2014年8月1日在友诺士弯第1座组屋里蓄意重伤亲生儿子艾尔伊尔、另一项在2012年3月蓄意重伤他以及两项在2014年7月虐待他的罪名。她同意另外两项虐待儿子的控状交由高庭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她被判坐牢八年。
诺赖达的律师严贤婷则说,诺赖达的性格异于常人,更容易发怒。她是一时冲动和在盛怒之下犯罪。而且,她不懂得如何应付孩子。
男童一出世就被憎恨 新旧伤痕至少43道
诺赖达另有一名女儿,但她只针对艾尔伊尔,且并非只虐待儿子一次,也不是突然受到激怒而出手。艾尔伊尔的头、脸及脖子新旧伤痕有至少43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