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绳武(32岁)于上个月22日入禀高庭,指总检察署要求法庭让它境外传递法律文件时,并不符合有关条件。因此,他通过亚伯拉罕维吉(Abraham Vergis)律师,申请撤销批准总检察署在美国递交法律文件和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给他的庭令,也要求判传递无效。

亚伯拉罕维吉律师昨天(1月4日)在李绳武被指藐视法庭一案的审前会议后,发出声明列出三项理由解释,为何辩方说总检察署没符合境外递交文件的条件。

因面簿贴文被指藐视法庭的李绳武已提出申请,要撤销总检察署获准在美国递交法律文件给他的庭令。

声明也说,即使总检察署援引的是最高法院司法权法令(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第7(1)节条文,它是错误引用有关条文。

至于境外递交法律文件的做法,声明则指总检察署错误引用法庭条例,因为相关的条例不适用于藐视法庭的刑事诉讼。

声明指出,总检察署必须证明它是援引法令,对李绳武展开藐视法庭的诉讼,但李绳武在司法维护法令去年10月生效之前,就发表引起诉讼的贴文。

总检察署去年8月向李绳武展开诉讼,指他藐视法庭。

辩方须最迟于下个月1日,提呈书面陈词阐述上述申请的理由;控方作出书面回应的期限则是3月1日。

李绳武是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次子李显扬的长子,也是李显龙总理的侄子。他去年7月15日在涉及李光耀故居的家庭纠纷稍缓后,在个人面簿页面上分享外国媒体的相关文章,并撰文指新加坡政府“好争讼”(ligitious),法庭制度“温顺”(pliant),限制了外媒报道的尺度。

此案的下个审前会议和审理撤销美国传递文件庭令的申请,将择日进行。

李绳武于发表贴文后就前往美国,目前任职于哈佛大学研究院。总检察署由美国的一个律师事务所,把法律文件递交给李绳武。速递员于去年10月2日至14日之间11次尝试联系李绳武,包括到他的住家和哈佛大学,最终在去年10月17日才把文件递交到他的手。

司法维护法令管制藐视法庭的罪行,包括胡乱批评法庭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