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林瑞莲提问新加坡当局对吉宝岸外与海事责罚是否过轻,英兰妮指出,新加坡若是单方面提控吉宝岸外与海事,在我国防止贪污法令下,每项控状的最高罚款仅为10万新元,惩罚力度远不及全球解决方案。
英兰妮说,此案伤害了我国声誉,当局对此“极度失望”。
英兰妮也说,美国司法部也在与吉宝岸外与海事达成的延缓起诉协议中,要求后者加强内部管理、监察和反腐方案。
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驳斥有关涉及巴西贿赂案的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与三个国家达成“认罪协商协议”的说法,强调涉案公司并没有被轻饶。她也说,无论是我国政府或淡马锡控股,都不曾直接参与该公司的日常业务决策及营运。
吉宝企业旗下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Keppel Offshore & Marine)被指在2001年至2014年间为赢得合同,贿赂巴西国营石油公司等机构的员工。
英兰妮:政府不干涉所投资公司业务决策
该公司日前与美国、巴西和新加坡当局达成全球解决方案,同意向三国缴付总额4亿2200万美元(约5亿6700万新元)的刑事罚金。
针对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毕丹星的提问,英兰妮也解释了我国政府、淡马锡控股与吉宝企业的关系。
英兰妮昨天(1月8日)在国会答复工人党主席、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的口头询问时说,全球许多地方都存在腐败现象,经商环境与新加坡大不相同。而我国并非国际刑警,“新加坡企业虽在各种环境中经商,但原则上,它们必须保持清廉,并遵守当地的法律”。
她强调,相关司法管辖区都根据自己的国内法律行事,同时与其他两个司法管辖区协调,所达成的全球解决方案绝不是“三国认罪协商协议”。
“淡马锡控股认为,诚实且妥善地经营公司,是个别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倘若董事会表现不佳,淡马锡可与其他股东采取集体行动更换董事会。”
林瑞莲在补充提问时则询问,考虑到此案牵涉的巨额款项和对我国造成的声誉损害,新加坡当局在全球解决方案下,仅向吉宝岸外与海事发出“有条件警告”,是否会给人责罚过轻的印象。
她说,尽管我国政府握有淡马锡控股100%的股权,而淡马锡控股持有吉宝企业20%的股份,但它们都不干涉所投资公司的业务决策及营运。
对此,英兰妮重申,我国政府不干预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这是吉宝岸外与海事和其董事会的事情”。
裕廊集选区议员陈有明在提问时,问政府是否认为吉宝岸外与海事应向涉贿职员追讨此前所分发的花红。
英兰妮昨日也在国会上强调,廉洁是新加坡的基础价值观,“我们不会纵容或容忍腐败,这是我们一贯的立场,并将继续如此”。
相比之下,吉宝岸外与海事如今被罚款4亿2200万美元,这个款额是公司原贿赂额的八倍。其中50%将付给巴西、25%给美国、12.5%给新加坡。剩余12.5%则是在扣除了巴西当局可能进一步追讨的罚款后,支付给新加坡。
新加坡企业须保持清廉
对此,英兰妮指出,新加坡若是单方面提控吉宝岸外与海事,在我国防止贪污法令下,每项控状的最高罚款仅为10万新元,惩罚力度远不及全球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