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民航局高级司长(安全规例)/司长(无人机兼适航审定司)陈家汉针对此案表示,当局严正看待违规操作无人机的行为,这将对航空业和人身安全带来安全隐患,违例者将面对制裁。
男子三个月内两度在禁飞区无牌操作无人机,称自己是兴奋过度想为朋友示范如何操作无人机,才一时忘了条例限制。控方指知情犯错更应严惩,法官最终判他罚款9000元。
调查显示,被告也在去年3月26日于科尼岛无牌操作无人机。陈俊源早前也承认一项控状,被判罚款2000元。
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26日晚上9时许,地点是靠近榜鹅域径第128C座组屋的空地。
案情显示,被告的朋友陈俊源(37岁)早前买了一架无人机,案发当天约被告见面,让被告教他怎么操作。被告当时操作一款重量达0.43公斤的“Bumblebee Wrapped DJ”小型无人机。
根据规定,从今年1月2日起,重量超过250克的无人机都须注册才能在本地使用。若任何人无牌操作无人机,将面对最高5万元罚款或长达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航空条例,若在空军基地的五公里范围内操作无人机,必须申请并取得活动准证。然而,事发地点距离巴耶利峇空军基地仅1.66公里,而且被告的无人机一度飞行至431米高空长达11分钟,远超出该地区的64米障碍物限定高度。
任何人若鲁莽操纵无人机,将面对高达10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部分人名译音)
被告郑茂成(41岁)面对三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下交给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昨天被判刑。
一名空军人员见状通知他们不可在禁飞区操作无人机,被告当时称因为要教朋友操作无人机,自己过于兴奋才一时忘了航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