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指在4月23日没戴口罩无故离开住家。他也涉嫌吸毒和持有8.5公分长刀片,以及在图书馆偷走他人约90元财物。他承认吸毒和持危险武器,其他控状则不认罪,案展6月18日进行审前会议。

另外,42岁的陈鸿斯被控八项控状,包括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偷窃和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控状指他3月四次偷现金卡,也被发现持有13张疑似偷来的易通卡和现金卡。

被告林思婷被控在nex购物中心的肯德基快餐店拉下口罩,咒骂女经理“全家去死”,并两次朝对方吐口水。她不认罪,也不打算聘请律师,准备自行抗辩。

离开酒店九天全岛走 接居家通知妇女被控

37岁的鲁德拉被控三项控状,包括破门行窃和违反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指他在4­月26日无故出门与不同住的人见面,隔天到芽笼一带的庙宇偷走价值7000元的九尊佛像。他有意认罪,案展7月20日。

46岁的梁安鸿则被控六项罪名,包括吸毒、持危险武器、偷窃和违反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她昨天独自出庭,庭上表示不认罪,也不打算聘请律师,将自行抗辩,案展7月1日进行审前会议。

疑不满在肯德基快餐店打包食物时等候太久,42岁妇女被指拉下口罩辱骂女经理,并两次朝对方吐口水,昨天被控后表示不认罪。

被告林思婷面对三项控状,即违反冠病19(临时措施)条例、刑事暴力和抵触防止骚扰法令。控状指她在今年4月22日中午12时48分,在实龙岗nex购物中心的肯德基快餐店拉下口罩,咒骂女经理“全家去死”,并两次朝对方吐口水。

31岁的李勇德则被控三项控状,包括抵触放贷人法令和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指他在5­月13日无故出门进行追债活动。他有意认罪,案展7月9日。(人名译音)

他也涉嫌在5月6日和7日,两度无故离开住家,偷走两张现金卡和易通卡。他有意认罪,案展6月15日。

35岁的妇女拉米斯瓦利于4­月30日从马来西亚新山回返我国后,接获14天居家通知,并被安排在诺维娜一家酒店隔离至5­月14日。然而,她涉嫌在5月4­日至12日离开酒店,先后到过大巴窑、红山、麟谷峇鲁第63A座组屋、实乞纳和中峇鲁,因此触犯一项传染病(冠病19居家令)条例,案展7月1日过堂。

除了林思婷,昨天另有五个人因违反冠病相关条例而被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