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框架仅适用于一般涉及长期义务的合约,主要为非住宅不动产的租约或执照;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的分期付款租购或有条件销售合约;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的租赁协议;产品买卖合约,以及服务买卖合约。这些合约也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在今年3月25日之前签订等。

其中,为帮助面对财务困难的小业主,若他们的租户提前解约,租户将须偿还一笔额外赔偿金,具体款额由评定员决定。另外,符合条件的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租户,可选择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所欠费用。

根据律政部配合法案一读发表的文告,本轮修正法案也会为受影响个人或企业作出额外安排。

唐振辉说,律政部希望大致在同个时期落实本轮援助措施和简化债务重组及清盘程序,让企业综合考虑不同选项,决定是否继续营业或结束生意。

第三次修正法案今天将在国会提出二读。律政部指出,法案一旦通过,律政部将着手推行合约调整框架和相关附属法例,并会适时公布更多详情。

这个拟议中的合约调整框架(Re-Align Framework)一旦生效,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有意启动协商程序,须在六周内通知另一合约方,双方有四周的时间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失败,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终止合约。若出现这种情况,企业仍须为已欠下的债务和义务负责,但无须支付提前解约的罚金。如果双方为此产生分歧,则可交由独立评定员(Assessor)定夺。

针对本轮援助措施为何设有较短的期限,唐振辉说,这么做是为了确保企业能尽快因应局势变化重新洽谈合约,同时也不会为合约方增添不确定因素。

因冠病疫情难以履约的较小型和微型企业,料可透过律政部推出的新框架,与另一合约方重新商讨特定类型合约的义务。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终止合约,并且无须为提前解约支付罚金。

律政部上个月已为破产、重组与解散法(修正)法案提出一读,拟简化债务重组及清盘程序,协助小型和微型企业更快地重组债务或结束营业。

若租户提前解约须偿还额外赔偿金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昨天在国会为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第三次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政府早前陆续推出援助措施后,一些行业已逐渐复苏。唐振辉在媒体说明会上指出,许多企业仍在履行疫情来袭前拟订的合约义务,但当时的运营环境和假定条件或不再适用。“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很大,有些企业因为疫情不能正常运作,如果要它们履行在疫情之前签订的合约,对它们不是很公平。”

本地有约25万家微型和小型企业。新框架旨在帮助这类比较难自行寻找出路,也可能担心重新协商或解约会招致巨额罚金的小企业。若没有获得及时援助,许多企业将面对进入诉讼或清盘程序的厄运。

本地有约25万家微型和小型企业。新框架旨在帮助比较难自行寻找出路,也可能担心重新协商或解约会招致巨额罚金的小企业。若没有获得及时援助,许多企业将面对进入诉讼或清盘程序的厄运。

透过合约调整框架,企业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年营收不超过特定顶限,以及营收因疫情显著下跌。细节日后将通过附属法例公布。

与政府签订的合约同样包含在框架内,但如果合约会影响必要服务和国家利益,则只可重新协商,不可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