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国家公园局在2020年7月23日接获通报,指被告在武吉巴督一带的有地住宅内经营非法养殖场,非法出口魟鱼(俗称魔鬼鱼)。

被告于2017年5月注册了私人有限公司,曾将魔鬼鱼出售到美国、中国、日本,以及菲律宾。

他后来发现养殖和出售魔鬼鱼是利润非常高的生意,因此花了30万元装修了房子,将部分改装成养殖场,然后通过面簿售卖魔鬼鱼。除了出售魔鬼鱼以外,他也售卖七彩神仙鱼和金龙鱼。

除了魔鬼鱼,被告后来也开始养殖七彩神仙鱼。他原本也想养殖金龙鱼,但家里已不够地方。

当局的官员乔装买家上门检查,发现被告家里藏有116条魔鬼鱼、120条七彩神仙鱼,以及5条金龙鱼。被告接受调查时称自己是魔鬼鱼爱好者,最初是在2000年从本地的宠物店购买了一对魔鬼鱼。

但是,他没有申请在本地私宅内经营养殖场以及宠物店准证。他接受调查时,承认20年来至少出售了50条魔鬼鱼给本地的顾客。

花30万元装修洋房改成“魔鬼鱼养殖场”,男子20年来家中非法经营魔鬼鱼批发生意,当局上门搜查发现上百条魔鬼鱼,男子被判罚款1万1000元。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以为注册公司就已算是合法经营,并不知道还得向当局申请执照,如今他已将养殖场搬迁到合法的场所。

当时,魔鬼鱼并不是受保育动物,在2017年才被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之中,要申请准证才能出口。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2年2月5日的《新明日报》。

被告林德顺(译音,41岁)承认两项非法经营宠物养殖场及宠物店的罪名后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