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只希望拿到书面证明并非无故旷工,但未来上诉结果如何,自己都愿意接受。
请女儿代劳 向不同部门求助
岂料,陈先生事后回去上班,公司指他无故缺席,扣除了一周工资342元。
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发言人回复询问时指出,由于缺乏书面记录,TADM正在核实陈先生须自行隔离的确切天数,并以此断定薪资的扣除是否恰当。
TADM劝诫所有雇主应熟悉冠病保健条例,凡是接获隔离令的员工,雇主都应该将他们的隔离期视作带薪病假。雇主也有义务准时支付员工的工资,若与雇主产生劳资纠纷,员工应尽早向TADM请求援助。
事主陈先生(61岁,清洁工)告诉《新明日报》记者,他去年9月接受公司安排的PCR检测,结果确诊冠病,因此被安排到酒店隔离七天;离开前,相关人员以口头通知,必须再居家隔离七天,之后才能返回公司工作。
他向公司解释情况,却被要求出示官方证明。
由于不谙英文,陈先生请女儿代劳向不同部门求助。
清洁工申诉,染病后隔离七天,之后被通知需要再居家隔离七天,岂料却被指旷工,遭扣薪水。
发言人也说,陈先生的雇主已将原先附有卫生部书面认证的一周酒店隔离期视为住院假,并承诺TADM,若陈先生能够证实后面七天的自行隔离,是出自卫生部的指示,那也将把后七天视为带薪病假。
“其实工资已被扣除,而且我也不在那家公司工作,但我明明是奉公守法,无辜被克扣工资,我真的很不甘心。”
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简称TADM)表示,已协助陈先生调解。
陈先生委屈表示,多年来尽责工作,此次申诉也并非无理取闹,但也明白公司的立场,因此只想当局尽快补发证明。
“对方说,居家隔离期间可以外出买食物,但不能上班。我以为居家隔离和酒店隔离一样,都是带薪养病,所以就遵守指示。”
雇主要求出示卫生部书面说明 TADM:协助调解
“我没有收过正式通知,因此多次拨电向人力部与卫生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