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银行是否会限制受害者开设账号,孙雪玲指出警方将尽可能提供信息帮助受害人,包括加快调查,不过警方只能提供不会影响调查的信息。
孙雪玲说:“户头被冻结的人可向法院申请提取用于生活或合法开支的款项。《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8款允许户头持有人向法院申请,评估用于支付基本费用的款项,包括食品、租金、抵押贷款、药物、医疗、税收、保险费和水电费等。警方将告知持有人这些可能性,建议他们寻求法律咨询。”
就受害人可能需要银行户头来进行日常交易,例如收取薪金,孙雪玲指出当局明白受害者这方面的需要,但警方面对的挑战是,这些账号可能涉及骗局,例如可能被犯罪集团用以转移通过诈骗所获得的赃款,由于款项混杂一起,警方必须冻结户头进行调查。
孙雪玲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局会建议受害人开新户头以继续收取薪水。
骗案受害者银行户头遭冻结后要开新户头才能继续收取薪水,警方将尽可能协助受害者,包括加快调查。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回复议员林志蔚(盛港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指出,完成诈骗案调查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骗子是否掩盖足迹以及赃款是否已转移出境,但是在所有案件中,一些涉及的银行户头都会被冻结,只有在完成调查后才能解除。
孙雪玲指出,警方在两种情况下会冻结银行户头,第一是当受害者基于户头接收了赃款报案,这名受害者的账号可能已接收其他受害者的款项。另外,涉及多人的诈骗案子,为了追查赃款的流向,就必须冻结多个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