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

部长委员会报告出炉,总结出三个可供未来政府考虑的故居处置选项,包括保留故居,或只保留具历史价值的地下层饭厅,或完全拆除故居并重新发展该地段。

李显龙在国会中发表声明,回应一连串对他的指责。

纪律审裁庭发表长达228页的裁决报告,裁定林学芬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两项指控成立。

李光耀在妻子柯玉芝逝世半年后,找律师柯金梨草拟遗嘱。

2015年3月23日

遗嘱前后六个版本都由柯金梨负责草拟,原件由她保管。

主持部长委员会的张志贤也发表部长声明,澄清部长委员会的角色与职责。他指出,政府不会采取任何影响李玮玲居住权利的行动,也不会在李玮玲搬离前就故居处理安排做决定。

李玮玲和李显扬发声明说将按照遗嘱执行父亲遗愿,在李玮玲迁出后,拆除故居。

●没有拆除条款。与第五个版本一样,李玮玲可在李显龙同意下继续居住在欧思礼路38号。

2018年4月2日

2020年11月20日

2013年12月16日和17日

2017年6月15日

2020年2月

2011年8月20日

2017年6月14日

李光耀前后五次修改遗嘱,第六个版本的内容包括:

2015年4月13日

李光耀在出院两个月后收到林学芬的电邮,事关恢复“第一版本遗嘱”,但最终版本与第一版本遗嘱不完全相同。

●遗产分七份,李显龙和次子李显扬各两份,李玮玲可得三份,保留“赠予”条款(Gift-Over Clause)。

李光耀逝世。

在柯金梨不在的情况下,林学芬派她律师事务所的两名下属到李光耀住家当见证人;李光耀签下最终版本遗嘱,原件由林学芬保管。

●恢复故居拆除条款,给予李玮玲居住在欧思礼路38号的资格。

延伸阅读

三司特别庭发表书面裁决,裁定林学芬违反专业操守,谕令吊销林学芬的律师执业资格15个月。

李玮玲和李显扬发表联名公开信,指兄长李显龙执意违背父亲遗愿,想保留故居以争取政治资本。

李显龙透过律师公开宣誓声明,对于父亲李光耀生前立下遗嘱的最后版本提出诸多疑点。

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1月2日

遗嘱内容包含:

●恢复三名子女平分遗产,李玮玲多出的一份取消。没有“赠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