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死者在绿人亮起时过马路,有通行权,被告在靠近行人过道时却没减速。另外,被告两次没有注意路况,第一是在右转时没有注意到交通灯转红,其次是在接近行人过道时没有注意到死者。因此,控方请求判被告坐牢六至九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然而,当被告转入路口时,右转的交通灯即将转红,被告却仍然继续右转。就在车长快要完成右转时,死者却因为看到绿人亮起开始过马路,结果遭巴士撞飞至几米外。

这个交界处为直行和右转的车辆设立不同的交通信号,只有在右转箭头转绿时,车辆才能右转。

积极配合调查求轻判

被告吕彩莹(48岁)案发时是新捷运旗下的巴士车长,她面对一项触犯交通法令的控状,指她未谨慎和注意驾驶,导致一名行人死亡。被告星期四(5月11日)上庭认罪后被判刑。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六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考虑到被告接下来需要接受治疗,法官批准被告延后至7月7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不久前罹患癌症,需要及时接受治疗,否则癌细胞可能扩散。此外,被告在事发后立刻下车提供协助,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已尽早认罪和悔过,且没有任何案底,希望法官轻判。

根据案情,被告开工前休息充分,她案发前驾驶一辆双层巴士,在早上约6时27分驶离宏茂桥巴士站。

右转时撞倒正在越过斑马线的妇女,导致妇女入院抢救五天后过世,女巴士车长被判坐牢六个月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在约早上6时52分,沿着实龙岗路上段朝着后港行驶,当她行驶到巴耶利峇路上段和实龙岗路上段交界处时,转换至最右边车道,准备右转进入巴耶利峇路上段。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2年2月21日早上约6时58分,地点在巴耶利峇路上段和实龙岗路上段的交界处,死者是52岁的黄玲玲。

事故发生后,被告立刻下车查看死者情况,并呼叫救护车,死者当时在流血,但意识清醒。死者被送往医院后,于2022年2月26日去世,死因是头部和骨盆受伤。

被告巴士开到交界处时,直行和右转箭头的交通灯都是红灯,因此她停在另外两辆巴士的后方,等待右转。几秒种后,交通灯转绿,被告于是跟着前方的巴士右转进入巴耶利峇路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