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结识受害者 处心积虑诱骗见面

谎称自己只有19岁,上网接近三名14岁女中学生,分约见面并与其中两人在停车场楼梯间发生性行为,28岁男子星期三(5月24日)被判坐牢30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5月12日通过社交平台发短信给一名少女,希望与对方交朋友。被告连续几天与少女聊天,但话题逐渐转向性爱方面,并发裸照给少女。

若少女拒绝被告的要求,被告会刻意在她面前传信息给其他女生,让她吃醋和感到内疚,过后提出非分要求。少女不想让被告失望,于是答应被告。

28岁的被告面对五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及三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他于星期三在庭上承认其中三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三名受害者在案发时皆为14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过后要求与少女见面,还找到少女就读的学校,并在5月18日到校门口等少女。被告当时发现她与朋友同行,上前要求与她单独相处但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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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30个月。

另一名受害者则是被告于2021年在社交平台上结识,被告处心积虑,多次安排与少女见面,最后在少女家与她发生关系。

少女隔天将此事告知老师,少女的母亲被通知后向警方报案。庭上指出,被告在接受警方调查后,揭露另外两起涉及未成年少女的案件。

医疗报告显示,被告并没有任何精神疾病,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医生评估,被告是刻意在网上接近未成年女性,并有计划地与她们发生性关系。

2022年5月,被告同时在社交媒体上接近另一名少女,还谎称自己19岁,在发现对方性活跃后,约少女见面。5月18日早上约5时30分,两人在三巴旺地铁站见面,被告将少女带到附近停车场的楼梯间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