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48岁的默哈莫诺拉希,面对三项抵触国民登记法的控状。被告承认其中一项罪控,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星期四(9月14日)在国家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出,被告提供的伪造身份证品质差,在团伙里也只是小角色,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是犯罪团伙成员,伪造身份证以谋取金钱利益,促请法官判他坐牢六至九个月。
今年1月12日,警方展开例行检查时,发现翁基和阿斯鲁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符,将两人逮捕后交由移民与关卡局处理。移民局调查后锁定被告身份,同月在文礼通道的住家逮捕被告。
文告显示,翁基于2022年10月31日抵达新加坡,当时住在被告家中。被告向翁基介绍工作,并索取550元推荐费,同时交给翁基一张伪造的身份证。当雇主要求检查身份时,翁基便以这张身份证让对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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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基和阿斯鲁随后找上被告,并各自支付200元,向被告购买伪造的新加坡身份证。被告提醒两人牢记证件上资料,不要向任何人透露他们是印尼人。两人隔天开始在一家商场当清洁工。
伪造一张身份证收取200元的酬劳,犯罪团伙成员协助两名印度尼西亚男子在本地非法工作,结果被警方在例检时揭发罪行,最终判坐牢五个月。
在被告的指示下,翁基在本地工作14天后于11月15日返回印尼。同月,翁基与想到新加坡工作的阿斯鲁相熟,两人隔年1月8日来到新加坡。
根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文告,两名印尼男子分别是翁基(28岁)和阿斯鲁(23岁)。两人早前被控一项持有伪造身份证的罪名,今年1月20日各判坐牢两个月。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