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也会根据当月从SMRT取得的采购订单数量决定行贿数额,从自己的银行户头提取现金,到苏俊兴住家楼下把现金交给对方。
被告每次查阅机密信息后都会把电邮删除,因此公司的其他职员并未察觉。被告根据苏俊兴提供的信息调整报价单,在不公平的情况下,赢得SMRT的采购订单。
苏俊兴受贿罪行被揭发后,在2020年4月被解雇,早前已被判坐牢21个月,以及缴交2万4850元罚金。
根据案情,收受贿赂的是案发时在SMRT担任采购助理的苏俊兴(45岁),他负责为SMRT找供应商,获选者将报价提交到SMRT系统,再由SMRT相关部门根据报价资料作出抉择。
被告是Euro Bremse私人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持有公司50%的股份。他的月薪是1万2000元,每月会根据公司表现领取董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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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行贿了37次,涉案金额共2万4450元。
公司董事贿赂SMRT前采购助理,五年内行贿2万4450元,以换取其他竞争对手的报价,被判坐牢八个月又四周。
被告杨敏竣(41岁)共面对五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星期二(9月26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控方指出,被告因贪婪有预谋地行贿长达约五年,对其他竞争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媒体的广泛报道也导致SMRT的声誉受损,因此请求法官判被告入狱12个月至14个月。
于是,被告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苏俊兴每月一次或两次通过电邮或手机通话把竞争对手的报价发给被告。
被告公司的业务是零件供应,SMRT是公司的大客户之一,会向公司购买大量零件如引擎、制动器,以及散热器风扇等。
2016年,苏俊兴通知被告,公司因价格没有竞争力未能获得SMRT的采购订单。苏俊兴称,若被告“帮助”他,他就为被告提供竞争对手的报价,让他在下次报价时占优势,被告同意苏俊兴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