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被告未偿还贷款,而是挪用这笔钱花在葡萄酒投资上。
根据控状,2015年4月至8月间,六名顾客分别向被告购买二手车。被告向顾客收取订金,目的是用来付清车辆的未偿贷款,以便财务公司将车辆的所有权转让给顾客。被告当时共向顾客收取了26万3921元订金。
破产后还找人挂名开设汽车经销公司,75岁男子挪用顾客超过26万元的买车订金,被判坐牢14个月。
被告和叶耀荣当时达成协议,会支付后者月薪2000元,而每当一项交易成功会额外给佣金。
案情显示,被告在1983年已宣告破产,却在2008年找男子叶耀荣挂名注册人,开设公司Prince Auto做汽车买卖生意。被告负责车行的生意运作,叶耀荣则负责行政事务。
由于被告最终没有替顾客付清车贷,六名顾客的车子遭财务公司充公。顾客过后报警,从而揭发被告的罪行。(人名译音)
被告是黄桑庆,面对一项失信和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被告星期五(10月27日)承认其中一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