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星期三(15日)续审,由林来香继续接受辩方盘问。
官司本周在高庭续审,也是长城创办人之一、郭观华的妻子林来香(50岁)星期二(11月14日)以诉方证人身份上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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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来香的宣誓书内容与庭上证词,她是在35年前、即15岁时认识郭观华,当时她在打假期工,郭观华是她工作主管的朋友。她与郭观华于1994年在大巴窑开设第一个经济菜饭档口,隔年两人正式注册名为“长城美华”的公司,而这标志着长城集团的开始。2001年至2010年之间,随着长城生意规模日益增长,郭观华的其他手足包括弟弟郭观堡和二姐郭秀珍等也加入公司。
林来香供称,在她看来,叶永生所拿到的25%股份已比他所做的实际贡献多,“他(叶永生)加入我们之后从未踏入厨房煮过一道菜”。
诉方的立场是,郭观华夫妻与叶永生在2001年达成协议,由郭观华持50%公司股份,妻子和叶永生则各持25%股份;但辩方指郭观华当初与叶永生说好七三分账,叶永生可拿到30%股份,直到2010年左右,郭观华才提出叶永生与他分别将5%和20%股份转给林来香。
林来香庭上供称,她与丈夫都支持郭观堡创业,两家人的关系仍是和睦的。她说:“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问题,(即使)不能一起做生意,我们还是亲戚。”当被辩方问及八达岭是否是长城的竞争对手,林来香称不是,但她同时坦言对郭观堡当初在马西岭把咖啡店开在长城对面感到不满。
林来香:让郭观华感到非常失望的人是叶永生
不过,林来香在宣誓书中说,让郭观华感到非常失望的人其实是叶永生。“他一直把叶永生视为好友和生意伙伴,也很信任他。叶永生决定投资和参与八达岭的业务却没有通知郭观华,这对他而言等于是背叛。”
原本在长城担任高级经理的郭观堡在2009年离开公司。上星期供证的郭观华透露,当知道弟弟打算自立门户时,他决定助弟弟一臂之力,除了帮忙物色经营咖啡店的地点,也帮忙支付首期租金。郭观堡8月获得公共服务奖章,郭观华连同其他家人于本月5日在《联合早报》刊登祝贺郭观堡的贺词,但里头写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不过,当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郭观华妻子质疑小叔当初开店时,为何选择开在长城咖啡店对面的店铺,她说:“他是要干嘛?那么多地方不去开,为何要(把咖啡店)开在哥哥对面?”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长城集团创办人郭观华指合伙人叶永生背叛公司,暗自投资竞争对手八达岭控股,还违反转让股份和房产的协议,因此入禀高庭起诉对方。叶永生则反诉郭观华没有履行承诺支付买下25%股份的款项,要求高庭下令让他做出赔偿,同时否决对方提出的协议。
合伙人被指暗地里投资敌对咖啡店生意,长城集团创办人郭观华妻子供称,合伙人的行为让丈夫感到遭出卖,但对于弟弟选择脱离长城另起炉灶,手足没有反目,丈夫甚至帮忙弟弟物色开店地点和支付首期租金,她表示一家人的关系仍是和睦的。
长城集团在新加坡经营咖啡店、食阁、经济菜饭与烧腊档口等,所经营的餐饮摊位超过160个。郭观华的弟弟郭观堡在2009年离开长城,创办同样经营连锁咖啡店生意的八达岭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