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申请展期至12月15日
控方指出,辨方的说法是对新加坡监狱署的严重指控,控方需要时间向监狱署和警方查询,且得准备至少一份来自监狱署的宣誓书,以及对辩方的陈词作出回应。
法官发表决定时说,辩方在星期三早上才提交陈词,且当中有控方从未见过的两份医疗报告,因此,控方的展期申请合理。法官最终裁定,将保释申请展期至12月15日。
被告苏宝林(41岁)星期三(11月15日)再度通过柯吴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门主管苏呢尔(Sunil Sudheesan),向法庭申请保释。
案件9月6日过堂时,法官批准控方针对苏宝林的还押候审申请。法官当时指出,持有两个不同国家护照的苏宝林在中国拥有公寓,具备移居外地的能力,即使家人在新加坡,也不意味着他不会弃保潜逃。
据《新明日报》报道,在星期三早上,警方重返苏宝林位于那森路的优质洋房搜证,并拖走里头的劳斯莱斯、法拉利和捷豹等共六辆豪车。
控方在案件过堂时请求法官,展期对此项保释申请做出定夺。控方指辩方星期三早上才提交相关陈词,控方需要时间准备,以提交宣誓书,以及对陈词作出回应。
另外,被告住家距离最近医院比监狱与最近医院的距离来得短。苏呢尔也在庭上说,癌症应该尽早检查,越快接受治疗越好。
涉及28亿元洗钱案的10名被告自面控以来一直还押至今,被告之一苏宝林星期三再次申请保释,理由是在监狱无法得到适当医疗照顾因而有患癌风险。对此,控方表示需要时间回应,法官决定展期至下个月15日再做定夺。
苏宝林共面对两项控状,指他给花旗银行提交伪造的“收入申报证明”文件,以及与一名叫王启明的男子串谋伪造一份“借贷合约”,意图欺骗渣打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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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也在庭上提到,可给被告设下严格的保释条件,如接受24小时的监视等。辩方认为,这些条件足以管控被告潜逃和与他人串谋的风险。若被告触犯任何保释条件,保释也可随时撤销。
控方:辨方说法是对新加坡监狱署严重指控
根据辩方陈词,被告患有严重心疾,患上胃癌的风险很高。樟宜医疗中心无法为被告提供足够和适当的照顾,且没有被告需要的药物,继续还押被告就如同“在以被告的生命做不必要的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