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指郭观堡决定离开长城的主因是他不满自己所分到的报酬,但郭观堡不同意并解释自己决定脱离哥哥的导火线。他说,郭观华起初答应让他分得咖啡店业务盈利的25%,之后却在2006年将分红比率减至10%;郭观华当时给的理由是,郭观堡的收入不应比二哥郭观荣多。
郭观堡接着说,郭观华多次在公司开会时,当着众人的面前羞辱他,“钱拿少是小事,但他架空了我,让我在公司没有权力和地位,我觉得再待下去没有意思”。
这起官司涉及长城集团创办人郭观华指合伙人叶永生背叛公司,暗自投资竞争对手八达岭控股,还违反转让股份和房产的协议,因此入禀高庭起诉对方。叶永生的立场则是,郭观华没履行承诺支付买过叶永生股份的款项,为此提出反诉要求高庭下令他做出赔偿,同时否决对方提出的协议。
诉方也指郭观堡想借新生意与哥哥竞争,并且要做得比长城出色,因此把新公司命名为“八达岭”,因为八达岭是中国万里长城最受欢迎的景点。郭观堡反问:“你是说我不能用八达岭这名字?那也不能用金山岭吗?”金山岭是本地另一咖啡店集团的名字,同时也是长城其中一段景点。郭观堡解释,他当初选择八达岭是因为喜欢这名字,同时提醒自己“我的根是长城”。
郭观堡称,2020年12月,郭观华找他做中间人,调解郭观华与叶永生有关转让公司股份的纠纷。双方针对具体条件来来回回,叶永生一度答应郭观华所提议的,以4000万元买过叶永生在长城集团与六家房地产公司的股份。不过,郭观堡指郭观华之后又试图改变原本已答应的条件,并且发起这场官司起诉叶永生。
长城集团转让股份官司星期三(29日)在高庭续审,辩方传召郭观堡供证,其说辞与郭观华即本案起诉人有多个分歧。
案件星期四续审,由郭观堡继续供证。
延伸阅读
指分红比例减多半 收入不应比二哥多
长城集团官司牵扯出兄弟不和内幕,弟弟郭观堡庭上揭露,哥哥郭观华将他的权力架空,原本说好的分红比例也减少一半以上,还多次在公司开会时当着众人面前羞辱他。
架空权利 当众羞辱
为此,郭观堡决定离开哥哥创办的长城集团,另起炉灶做咖啡店生意。他解释,将新公司命名为“八达岭”,并非为了和哥哥竞争,而是提醒自己“来自长城”;他说,八达岭再受欢迎也只是长城的景点之一,“它不可能比万里长城长”。
长城集团在新加坡经营咖啡店、食阁、经济菜饭与烧腊档口等,所经营的餐饮摊位超过160个。原本也在长城工作的郭观堡在2008年底离开公司,创办八达岭控股,同样经营连锁咖啡店。
曾做中间人 调解郭叶永生转让公司股份纠纷
另外,郭观堡的证词也支持辩方立场,即叶永生没有背着郭观堡与长城打对台,郭观堡把一些公司股份分给叶永生妻子,是为了感谢叶永生在他最初创业时借钱给他。
根据郭观堡的说法,哥哥与叶永生在2005年底宣布,让包括郭观堡在内的几名公司要员,持有四家房地产公司的5%股份,作为对他们的奖励,这些公司持有长城不同咖啡店的房地产权益。当被诉方律师盘问是否免费获得这些股份时,郭观堡回应:“我们没有付现款,但我们付出的是血和泪。”他也强调,至今未从这四家公司收到任何分红,“所谓的奖励是空话”。
郭观堡在宣誓书里指出,他于1998年加入长城集团,一开始在咖啡店的饮料摊位工作。2004年,郭观堡发现长城集团的咖啡店生意不赚钱,他于是向哥哥建议接手管理咖啡店;郭观堡称在他的管理下,咖啡店生意开始赚钱,到了2008年,咖啡店从原本五家增至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