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鉴定爱之病一直是控制HIV的策略之一,唯有通过检测和有效治疗,感染人数才能下降。”
他补充:“不知者无罪,披露条文应被废除,因为条文是在制造压力,而不是鼓励伴侣共同承担责任。”
淡马亚也是爱之病行动小组(AfA)的董事部成员。他指出,许多HIV感染者担心,一些前伴侣如果知道他们现有的报告呈阳性后,会向警方举报,“这一直是悬在许多人头上的一把利剑。”
他指出,有关HIV的法律假设感染者一开始就有罪,把护理的责任完全放在感染者身上,但事实上,性病是伴侣共同的护理责任。
延伸阅读
本地传染病专家认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前,须披露病情的相关规定已不适用,理当废除。
亚太临床微生物学与传染病学学会会长淡马亚教授也说,废除披露条文反而更能鼓励人们接受检测,这有助于追踪接触者以及识别相关者,让他们服用可降低感染风险的预防性药物(Pre-Exposure Prophylaxis,简称PrEP)或接受其他帮助。
梁浩楠说,10多年来的科学研究已证明,疾病一旦得到控制,即体内检测不到病毒量,通过性行为传染给性伴侣的风险微乎其微。“规定HIV感染者在性行为之前向性伴侣透露自己的情况,让他们觉得自已被当成罪犯。”
传染病专家梁浩楠医生说,在保护HIV感染者的性伴侣方面,现有传染病法令几乎无法发挥任何作用,而且把HIV感染者不透露感染实情视为罪行,也无法鼓励人们接受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