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称主卧室厕所干净,已根据环境局的指导方针做了防止蚊虫滋生的措施,但指导方针里没有提到蚊虫可在马桶里滋生。

控方点出,被告曾在供证时说,她其实想过付200元的罚款,但因为读了控状的细节,认为自己并没有“制造有益蚊虫滋生的环境”,也说蚊虫滋生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选择不付罚款,进行审讯。

她也称,若自己发现滋生蚊虫,不一定会采取行动,但如果有人被伊蚊叮了,患上骨痛热症病得很重,她则可采取很多不同的行动,如“把蚊子关起来”。

她不认罪,案件经过审讯后,法官裁定她罪名成立,罚款1400元。被告虽然已付罚款,但仍不满裁决与判刑,选择上诉。

主卧室的厕所马桶被当局检测到有蚊虫滋生,女子称她没“制造有利蚊虫滋生的环境”,环境局的指导方针也没说马桶会滋生蚊虫,案件经审讯后她被判罚款1400元,女子不满要到高庭上诉。

被告称事发时正在等租户迁入,没有人使用主卧厕所,并指她“没有批准让蚊子飞进来在马桶滋生”,是蚊子“自行飞入”,所以不是她的责任。

称自己信佛不杀生 让执法人员代灭虫

法官下判时说,若根据被告的说法,所有屋主只要不动家中有水的容器,都无需为滋生蚊虫负责,这样下去,蚊虫将会毫不受控地繁殖。

反之,被告却称事情已经过了一年,记不清了。

根据判词,执法人员因被告居住的区域暴发骨痛热症疫情,到该区域检查,并于去年5月9日上门到被告的住家。

执法人员在被告主卧室厕所的马桶内发现蚊虫滋生,在被告面前采集样本,经过检查后发现滋生的是最致命的伊蚊。

法官也认为,被告试图推脱责任,指环境局的指导方针没有提到马桶可滋生蚊虫。法官强调,环境局已表明蚊虫会在死水中繁殖。

称蚊子‘自行飞入’不是她的责任

被告说,她只是因为在等租客搬进来,所以没有使用主卧室的厕所,仅用厨房里的厕所。她也说自己是骨痛热症病例集中区(dengue cluster)的受害者,所以因在她家找到蚊虫滋生罚她,对她不公平。

执法人员说,为了消灭蚊虫,他问被告是否有消毒剂或是洗洁剂,但她都没有。于是,执法人员请她煮热水,她竟把水壶交给执法人员,称自己是佛教徒不杀生,让他自己煮再自己倒入马桶。

执法人员供证时说,在采集样本后,被告曾问之后会怎样?他们告知被告或将被罚款,她却指这对她不公平,因为她很少回到该单位。

执法人员要被告灭虫,她竟称信佛不杀生,要执法人员自己来,还在审讯中质疑执法人员的记忆,称他们一天检查那么多房子,怎么记得事发过程。

被告许宜贤(音译)面对一项抵触控制害虫与杀虫剂法令(Control of Vectors and Pesticides Act)的控状,指当局在去年5月9日下午2时35分,于她家主卧室厕所的马桶内发现蚊虫滋生。

执法人员解释,一般他们检查后,屋主都会自己处理蚊虫滋生处,只有被告让他们代为灭虫,因此记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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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却指执法人员从厨房拖一大包洗衣粉倒进马桶杀蚊,还质疑执法人员的说辞,指他们检查那么多房子,怎么可能记得当天发生什么事?

执法人员只好煮热水再倒进马桶,请被告等15到30分钟后才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