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尤回应议员询问时说,新传染病法令和心智能力法令(Mental Capacity Act)一致,会先通知未成年人或智障者,再通知家长或监护者协助履行。卫生部将对没有协助完成要求的家长或监护者采取行动。
此外,法案也增添新条列,若未成年人和智障者接获当局通知,法案也规定家长或监护人须确保他们遵循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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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哈尤说,疫情时曾发生人们在隔离期间外出的情况,这增加了传染风险。法案规定高风险个人在接获通知后,按要求,即刻前往隔离场所,若有合理借口则另当别论。
拉哈尤说,冠病疫情显示这三个组别不足以涵盖其他面对高感染风险的群体。这些人因为生活或工作环境而更容易染病,并且传播给他人。卫生部因此须针对这些群体,尽早采取防范措施。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星期四(3月7日)在国会说,传染病(修正)法案包括引进新条款,以增添“高风险个人”(at-risk individual)组别。这个组别涵盖必须与传染病患者长时间接触的人,比如住在同一屋檐下的租户或在同一场所工作的同事等。
因生活或工作须长时间和传染病患近距离接触,或从高传染病风险国家入境新加坡的个人,即使没有确切的检测结果,日后也须遵循隔离等管控措施。这将有助卫生部及时控制传染病在本地的传播。
法令修订后,卫生部可要求高风险个人接受检测或隔离。
目前,传染病法令只涵盖传染病患者(cases)、疑似带有传染病者(carriers)和密切接触者(contacts)。
家长或监护人也须监督
法案赋权相关卫生人员判断面对高传染病风险的个人,包括进行传染病相关身体检查,但没有确切检测结果者,以及从其他传染病暴发或疑似暴发国家入境新加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