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梁先生于2021年6月向当局投诉,邻居曾将客厅的电眼拿下,但不久后又安装上去。

“除此之外,他大门也有门铃电眼,大门敞开后,还有一个三脚架的电眼。”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3月11日的《新明日报》。

事主梁先生(63岁,德士司机)告诉《新明日报》记者,他于2003年搬进淡滨尼22街第295座组屋的10楼单位,六旬邻居更早搬来,两人关系一直良好。“直到邻居退休了,我们才出现问题。”

阿叔申诉,男邻居在高处安装四台电眼“监视”走廊,担忧女儿被拍不雅照。男邻居称,电眼只照着走廊,并没有错。

涉事的邻居受访时不愿多谈,但说电眼照着走廊没有问题,也不担心会拍到女性的不雅照。

延伸阅读

梁先生说,邻居从2020至2021年开始安装电眼,包括在卧室窗户与客厅窗户,卧室的电眼对着大门跟部分走廊,而客厅的则对着走廊。

梁先生说,他感觉隐私被侵犯,也担心女儿和其他同层女邻居的安危。“高挂的电眼不妥当,由高处往下拍,或拍到不雅照。我女儿才17岁,同层也有其他女住户。我一年内已经报警至少五次,也多次投诉给有关当局。”

“我再次投诉后,他又拆下电眼,之后就没有安装。不过,他将三脚架摆在窗前,将电眼对着我家外面的走廊。卧室的电眼则继续挂着,可是就算电眼摆在屋内,仍旧对着走廊。”

今年1月24日和3月,当局都指电眼没有违反条例。

《新明日报》记者日前走访,确实发现了至少四台电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