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03船员各面对一项失信和一项不诚实接收赃物的控状;T1701船员则各面对一项不诚实接收赃物和一项协助掩盖赃物的控状。12人于星期五(3月15日)在国家法院认罪,被判处介于九周和八个月又六周的监禁。

然而,这项计划最终并未得逞。

担心公司检查船只时,搜出过去偷偷藏起的柴油,船员于是与另一艘船的同行协商,将多余柴油转交给对方。后者过后也偷藏柴油,并计划将柴油非法出售。偷柴油的罪行被揭发后,涉案的所有12名船员都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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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透露, 除了协助T1701船只接收柴油,T1703船员也计划将他们偷藏的柴油非法售卖牟利。

2024年1月15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T1703偷藏柴油,包括T1701早前非法转移的1万5000公升。公司随后报警,揭发12名被告罪行。

T1701当时偷藏了1万5000公升(值约1万3606元)的柴油,由于担心被公司发现,船员于是联系T1703的同行,要求将这些柴油转移给后者,后者同意这么做。

12名被告包括三名印度尼西亚籍男子和九名缅甸籍男子,他们分别是船号T1703和船号T1701的船员。

三名印尼男子,海里(43岁)、尤德(40岁)和马库斯(34岁),以及三名缅甸男子维卡(35岁)、昂觉(25岁)和觉杜亚(28岁)是T1703的船员;其余的六名缅甸男子,密梭瑟(51岁)、屯图乃(45岁)、丹吴(45岁)、昂觉托(42岁)、汉梭海(29岁)和登伦吴(28岁)则是T1701的船员。

船员海里和马库斯计划将3万1056公升(值约2万8171元)的柴油非法出售,并邀请其他船员加入。海里和马库斯决定每个船员的利益分成,他们各分得21%利益,是船员中分成最多的。

T1703的尤德负责把风,T1701的丹吴、昂觉托和汉梭海则负责转移柴油。完事后,昂觉托和汉梭海便登上T1703检查,确认柴油已顺利转移对方。

案情显示,12名被告事发时受雇于洪新刘海运(ASL Marine Holdings),负责大士西海岸的填海工程。

在2024年1日14日,两艘船在大士西海岸海域一带进行交易。

12名被告星期五面刑,考虑到他们不同的罪行和角色,法官最终判罪责较高的海里和马库斯各自坐牢八个月又六周,其余涉案船员则判监九周至六个月又三周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