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在庭上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四个星期的时间来委任律师,案展至4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毕丹星也被指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供证时作伪证,称同年10月3日他与辣玉莎谈话时,要她承认在国会撒谎。

根据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6(1)(b)节条文,任何人违反这项法令,可被判罚款最高7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延伸阅读

国会反对党领袖、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一案,暂定10月14日开审。

此案在星期五(5月31日)进行第二轮审前会议后,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更新资料显示,此案下次审前会议在7月19日,并于10月14日开审。审讯期暂定16天,直到11月13日。

毕丹星聘请Andre Jumabhoy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代表,其中包括安德烈(Andre Jumabhoy)和黄振洋。

毕丹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在向国会或国会委员会供证时,蓄意作虚假陈述。据控状,毕丹星涉嫌在2021年12月10日告诉国会特权委员会,称他同年8月8日,与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费沙开会时,要辣玉莎在国会上澄清谎言。

总检察署发言人早前在毕丹星面控后答复媒体询问时说,控方的立场是根据现有证据并考虑了整体案情,毕丹星若罪成,控方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指控处以罚款。

毕丹星(47岁)3月19日在国家法院被控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的罪状,指他涉嫌在2021年12月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