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和妻子供证 都表示夫妻关系良好

控方指女经理的证词前后不一,而且不可信,老板的妻子同为公司股东,要想查看股息大可询问员工;老板也没有理由如此信任刚入职公司,而且还在试用期的女经理不会拿钱跑路。若这是老板的“秘密指示”,老板也不会在得知女经理失信后,要求下属报警和进行内部调查,并起诉被告。

被告陈怡玲(35岁,译音)面对四项失信控状,她否认有罪,在受审后被裁定罪成。法官星期三(19日)判她入狱66个月,她不满罪成和刑罚,通过律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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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和人力资源经理两年失信公司约63万1285元,审讯时辩称是老板为了隐瞒股息数额,以及他出轨女员工一事,私下让她帮忙兑现支票后再以现金交还。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她把四张总额约为63万1285元的股息支票分别存入两名朋友,以及她的个人和她的公司Wedding Day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并据为己有。

控方在判刑陈词时说,被告犯案长达两年,还采取措施隐藏罪行,例如在公司支票的票根上,填写收款人的正确名字。被告至今并未作出任何赔偿,因此建议法官判她坐牢66至70个月。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在2016年2月入职Exim & Mfr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和人力资源经理,她的职务范围包括准备股息支票。

另外,针对何时将现金归还老板,以及老板指示的具体内容等,被告的证词也都前后不一。

然而,控方指出,老板和其妻子在供证时都表示夫妻关系良好,老板会主动告诉妻子股息数额,妻子也会将钱交由他保管。老板没有任何理由隐瞒,也不可能偷偷取走妻子的股息。即使真如被告所说,要做类似安排,老板大可到银行开新户头存入股息,或者找信任的朋友帮忙。

不满罪成和刑罚 被告要上诉

被告在审讯期间辩称,老板为了隐瞒他的股息数额,以及与女员工的关系,秘密指示她将他与妻子的股息存入其他银行户头。被告称,她当时建议把支票汇入她朋友以及她本身的户头,待她把支票兑现后,再带着现金到办公室把这笔钱归还老板。被告也说,自己是在没有回报的情况下帮忙老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