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星期五(7月19日)承认一项破门行窃罪名。
由于被告知道咖啡店内有电眼,周围也有警方电眼,因此他计划变装掩饰身份。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偷窃案发生在今年3月22日午夜12时40分。根据《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李腾才(65岁)潜入位于勿洛北3街第531座咖啡店偷走现金和支票。
事后,被告按下铁闸门的电子按钮离开咖啡店,并丢弃了变装的服饰、螺丝起子和无法打开的收银机。
被告分别使用菜刀和螺丝起子尝试撬开各个摊位的收银机,最后只有饮料摊的无法撬开,他于是把整个收银机扛走。
案情披露,被告在2022年初到年中,曾在咖啡店工作。案发前一天,被告带着螺丝起子和准备变装用的服饰和物品离家,当中包括草帽、黑色口罩和手套等。
变装躲咖啡店厕所近两小时,前职员等咖啡店打烊,潜入四个摊位,持菜刀撬开收银机偷钱,甚至还扛走一台收银机,盗走近1万4000元的现金和支票,被判入狱10个月。
根据警方早前发布的文告,勿洛警署的警员展开调查后,在五小时内逮捕了被告,并起获了收银机、约1395元现金和总值1万2409元的支票。(人名译音)
延伸阅读
咖啡店在深夜关门打烊时,所有顾客都会被要求离开。被告变装后在晚上11时进入咖啡店厕所,待到11时30分咖啡店关灯和关门时,他还躲在里头。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7月20日的《新明日报》。
凌晨12时40分,被告从厕所走出来,开始干案。他在一小时内,向杂菜饭摊位、海鲜摊位、面摊以及饮料摊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