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男子涉嫌无照驾驶遇到交通警察路障时,危险驾驶货车逃离现场又弃车狂奔,其间还咬伤一名交警,被控八项罪名。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星期三(24日)下午1时40分在爪哇路(Java Road)没有听从警方指示停车,还危险驾驶货车,以每小时100公里至120公里的速度,沿着尼诰大道朝往沈氏大道方向行驶。过程中,他快速转换车道,其他车辆为避免碰撞而刹车。

由于针对其他罪行的调查仍在进行,控方在案件过堂时申请展期四周,并允许被告以3万元保释。

被告菲道斯(Mohamad Firdaus bin Mohamad Hassim)星期五(7月26日)被控八项包括抵触公路交通法令、滥用毒品法令,以及蓄意伤害公务员的控状。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发出的文告,交警当时在爪哇路一带设置路障,驾驶货车的男子不但没有停下接受检查还加速开走,过后弃车狂奔。男子之后咬伤一名拦截他的警员,最终被制伏。

蓄胡子的被告星期五通过视讯面控时,表示有意聘请律师。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案展8月23日过堂。

被告案发时涉嫌无照驾驶,且车辆没有第三方保险和缴交路税。他也被指在同天下午约1时45分,在芽笼9巷咬一名警员的右手臂;另一项控状则指他涉嫌在星期四(25日)不配合中央肃毒局做验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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