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于8月2日将吴金星带回现场调查,先将他带到远离大路的住宅区旁的丛林,再把他带到约200公尺外、离荷兰路约三四米的隐秘丛林中;相信警方就是在这两处找到赃物的。当时被告全程手脚上铐,配合调查人员重组案情,在现场逗留了大约10分钟。

延伸阅读

法官将案件展至9月9日再度过堂,让被告申请法律援助,但期间不得保释。

所属团伙来自中国 被告负责接赃

由于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警方受询时无法透露确切的失窃案件数目和地点。此外,警方也在调查其他涉案嫌犯。

根据控方修改后的控状,被告涉嫌在7月28日凌晨,在芽笼10巷的嘉鑫酒店(JXIN Hotel)持有赃物。这些赃物总值约52万7696元,包括名牌包和名表,如价值7万5000元的爱马仕手提包、价值约16万5000元的MB&F腕表、约11万元的宇舶(Hublot)和约3万元的积家(Jaeger-LeCoultre)手表等;赃物也包括总值近15万元的本地和各国货币。

控方在庭上指出,由于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且被告是外籍人,越洋来新犯案,有潜逃风险,因此申请不准被告保释。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7月27日接获破门行窃通报,同日在荷兰路附近武吉思达路(Bukit Sedap Road)的丛林内,逮捕了前去接赃的被告。

涉嫌结伙潜入荷兰路附近豪宅偷窃,被控持赃物的男子有意认罪,但由于涉案财物价值逾50万元,他在候审期间不得保释。

据了解,吴金星所属的团伙来自中国,一般是数人分工合作,有人踩点,有人把风,有人动手;吴金星负责在同伙将偷来的赃物藏在丛林后前去接赃。他被捕后,警方隔天循线在芽笼一家酒店房内起获更多赃物。

中国籍被告吴金星(27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名,案件星期一(8月12日)在国家法院再度过堂。

控方准备接受被告认罪,被告也通过华语通译员表示有意认罪,但欲申请法律援助。被告自称只是帮他人照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