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钱用作租公寓与父母住

受害者不愿将钱转到一个不知谁所持有的银行户头,被告于是提议,可以通过被告父亲的银行户头转账,支付手续费。

律师还指,被告没有向阿姨打电话或伪造文件,只是发信息骗了阿姨。她承认所犯罪行,也愿意负起责任,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犯案,以家庭关系为饵,滥用阿姨的信任,向阿姨传达自己的“死讯”,进而骗走对方的血汗钱。

受害者在2019年6月28日报警。

“我的两个妹妹分别被骗了6万元和7万元。我觉得很难过,她利用亲情欺骗我们。”

被告至少使用两台手机假冒律师,取得阿姨的信任,这可能破坏公众对这类机构与律师的信任,因此促法官判被告坐牢20个月至22个月。

实际上,被告根本没有过世,也没有什么律师,更不存在留给受害者的遗产。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2017年中风,因健康问题无法工作,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难。被告尝试申请经济援助,但不成功。她也说申请不到组屋,因需要改造房屋、安装装置,也难以找到合适的转售房屋。

“我与她妈妈原本很亲近,却因为此事关系破裂,这几年都没有联系了。”她说,被骗走的钱都是这些年工作所赚的血汗钱。“我现在还在做文职,钱都没了,怎么能退休呢?”

记者星期二(10月15日)联系上本案受害者周淑芬,她受访时透露,被告林丽莲是自己姐姐的女儿。

另两名阿姨也中招

“我问及死亡证书,对方当时说没有,还说希望尽快办完后事,要进行海葬。”她还说,自己与“律师”的对话都是通过简讯,打电话不接也不愿见面。

被告后来租下公寓与父母同住,才骗阿姨的钱支付大部分房租。

“过了这些年,我已经试图放下,不要一直想着这件事。不过她真的伤害了我,我还无法原谅她。”

痛失毕生积蓄 阿姨叹:怎么退休

冒充法援局律师

同年5月、6月间,被告冒充另一名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联系受害者,并向对方谎称前一名律师已经被停职,接下来由他接手工作。

女子诈死行骗,假冒父亲传自己的“死讯”,向阿姨要钱办丧事,还声称留有遗产,冒充律师向阿姨索要手续费,骗走阿姨超过11万元,被判坐牢20个月。

法官说,被告一步步犯罪,目标非常明确,罪行不可原谅,最终判她坐牢20个月。

2019年1月,被告假扮父亲,通知受害者被告去世了,需要一笔钱办丧事和火化。

被告林丽莲(39岁,译音)面对欺骗和触犯律师专业法令(Legal Profession Act)等三项控状,她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后来我的丈夫发现我一直在转钱,就把此事告诉女儿。女儿随后带我见了一名律师,对方一看就说是诈骗,让我赶紧报警。

被告先后冒充两名律师,至今未向受害者做出赔偿。

被告求情称自己因健康问题无法工作,骗来的钱大部分用作租公寓与父母住。

2019年2月至3月间,被告也假冒法律援助局的律师联系受害者。她告诉受害者,“已故”的外甥女(即被告)为受害者留下了遗产,但受害者须支付手续费才能收到这笔钱。

她说,当时听到外甥女的“死讯”十分难过,希望可以帮忙安排好她的后事,没想到对方却冒充律师等向她要钱。

林丽莲“诈死”,还冒充律师向亲戚骗钱。(受访者提供)

周淑芬说,自己曾询问外甥女的死因,对方称是呼吸困难而亡。

然而,该银行户头实际由被告控制。

周淑芬透露,自己还有两个妹妹,同样遭被告骗钱。

此后,被告继续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转账支付手续费。直到再没钱支付,受害者才停止转账。

受害者相信了被告父亲是遗产受益人之一,且主导遗产的分配,因此同意这一安排。

受害者是被告的66岁阿姨,案发时61岁,从事会计文员的工作。

从2019年1月至6月,被告至少29次以各种理由让受害者向她转账,共11万3825元,当中包括所谓的法庭费用、预约费、出庭费等等。

她也说,被告事到如今毫无悔意,并没有向她道歉。

被告2019年7月3日承认对阿姨撒谎,并假扮律师说服对方转钱。她迄今并未做出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