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歇尔的职责包括接送女佣到不同地点,为她们购买保险,收集和上传她们的资料,帮菲律宾女佣跟潜在雇主或其他中介进行翻译等。
另一名公司职员拉詹(Abdul Razak bin Abubakar,56岁)也承认抵触两项雇佣中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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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被辞退但被中介公司的董事赏识,以月薪900元“偷请”当公司职员,还可赚取最多300元的抽成,公司、董事和职员星期一(11月4日)被判罚款。
得知女佣要离开后,莫海丁提议让她住在公司宿舍,并让她在等待手续办好的期间,担任宿舍的主管和厨师。
控方指出,公司聘请无执照人士进行雇用工作,除了一般跑腿工作,如接送女佣到不同地点,还进行较为专业的工作;拉詹则协助这两人完成工作。
莫海丁在2016年10月26日雇佣一名女佣,但在2018年10月,女佣通知莫海丁她找到国外的另一份工作,并有意接受,不过手续需要时间办理。
法官最终判莫海丁罚款1万3000元,公司和职员拉詹分别罚款4800元。
事后,莫海丁以雇主身份,在8月12日为她申请女佣工作准证,但实际上玛妮琳是被聘请处理雇佣中介的职员。她的工作包括到机场接送女佣、在女佣面试时为雇主担任通译员等。
为了扩张业务,董事偷偷聘请另一名女佣协助公司业务。
确认玛妮琳适合当一名称职员工后,莫海丁询问她是否有意在公司工作,协助输入和更新女佣申请者的资料,玛妮琳同意后在同月开始上班。
在2019年2月,莫海丁要求玛妮琳使用职员拉詹的Singpass账号,为雇主和女佣提交工作准证的申请。每次提交申请,玛妮琳会通知拉詹,而拉詹会把一次性密码等资料交给她,她前后完成了40份申请。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莫海丁(Mohideen bin Mohamed,53岁)是女佣中介1st Allbest Human Resource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莫海丁和公司分别面对五项和两项抵触雇佣中介法令的控状。
非法雇用助扩张业务
人力部调查官在2020年1月8日接获通报后,展开调查才揭发此事。
玛妮琳在7月返回中介公司,当时莫海丁观察到对方说得一口好英语,也能管理其他菲律宾女佣,便测试她的打字速度。
莫海丁为此支付米歇尔650元的月薪,若成功为女佣找到雇主,每位女佣她可获取20元到25元的抽成。后来,莫海丁在2019年1月把薪资和抽成分别调整为750元和15元到25元。
另外,从2017年2月起,每当玛妮琳成功为女佣找到雇主,她可以获得额外抽成,每个月赚取200元到300元的抽成。玛妮琳前后共收到4万7700元到5万零200元。
750元月聘女佣当厨
在2018年4月,另一名女佣米歇尔完成合约后,返回到公司的宿舍。由于公司当时正在扩张业务,需要更多人手,莫海丁问她是否有意帮公司工作。
董事安排女佣到宿舍当主管和厨师。
女佣同意后,在2018年10月到隔年3月住在宿舍,为其他女佣烹饪、管理以及监督她们,以此获得750元报酬。
最初,莫海丁在2015年7月,每个月支付玛妮琳600元的薪资,包括住宿和伙食,后来在2019年2月,她的薪水涨至900元。
案情显示,玛妮琳在2015年3月通过中介安排到雇主家当女佣,不过雇主对她不满意,解雇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