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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居民佘先生(69岁,清洁员)告诉记者,有时异味非常浓烈,让他难以忍受。他也曾在门口发现动物粪便,因此通知该单位住户前来清理,还好对方配合。
冯女士告诉《新明日报》记者,虽然她住在10楼,与该单位隔了三层楼,但还是能闻到猫只的异味从楼下飘上来。
组屋可以合法养猫,每户最多两只,私宅则最多三只。
她说,自己曾跟七楼女居民反映,但对方不予理会。她称也曾多次跟当局投诉,当局人员上门劝解对方,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她才忍无可忍,联系《新明日报》申诉此事。
“你可以想象开门就看到一坨‘惊喜’,又臭又恶心,我会直接关上门窗躲在家里。”
她强调,如果她发现猫咪在走廊上大便,自己会尽快清理。至于异味问题,她解释自己一家九口人,家务繁多,她只能尽力保持干净,希望居民谅解。
情况最为严重的当属同楼层居民,不仅天天闻到异味,还经常在门口发现一坨动物粪便。
“不论我坐在客厅还是待在房间,都能闻到那股臭味,有时候臭得想吐。”
她指每当家中有人出门,猫咪就会伺机窜出去,她只能尽力追回来,但她也无法时刻控制猫的去向。
组屋合法养猫 每户最多两只
根据国家公园局属下的动物与兽医事务组(AVS)于去年9月推行的猫只管理框架,组屋居民可合法养猫,每户组屋家庭最多两只,私宅则允许最多三只。
《新明日报》记者星期五(2月21日)晚上走访该组屋,被投诉单位的楼上和楼下邻居受访时皆说闻到臭味,生活受影响。
据观察,七楼单位外的走廊堆放不少杂物,现场传出阵阵异味,当女屋主打开门时,那股异味更加明显。
对于猫咪数量超标问题,诺玛表示若当局愿意转移猫咪,她会乐于配合。
当局也给予两年过渡期,让饲主适应新条例,若家中猫咪数量超过规定,可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为猫只申请执照,并确保它们的健康和福利,就可保留。
屋主称:尽力照看猫咪 及时清理粪便
居民荷玛(50岁,家庭主妇)告诉记者,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也多次向当局反馈,但是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女屋主诺玛(53岁,待业)受访时证实自己养了至少五只猫咪,包括领养或收留的流浪猫。她明白猫咪偶尔会造成其他居民的困扰,但她也无可奈何。
住在蔡厝港5道第486座组屋的居民冯女士(52岁,旅游业)联系《新明日报》,指七楼有一户居民家中养着好几只猫,经常发出恶臭味,让她难以忍受。
最初荷玛会自己动手清理,也曾向对方反映过,但随着问题持续发生,如今她看到粪便则是直接打给市镇会求助,清理干净后才会打开门窗。
荷玛无奈表示,经常看到该单位的猫咪在走廊游荡,而自家门口走廊每周至少出现一次粪便。
女屋主称已尽力照看猫咪,若有粪便会及时清理。
走廊留粪便
女子在组屋住家养了至少五只猫,有居民申诉猫咪在他家门口大便,也有居民称恶臭难忍,相隔数层楼以外都能闻到,跟猫主反映也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