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3日,台湾法务部廉政署怀疑林姿妙等官员,涉入宜兰罗东一块土地疑因未符合农地农用,却又免征上百万元(新台币,100万新台币约4.15万新元)土地增值税等案,约谈林姿妙等官员。同年8月,检方起诉15人,林姿妙被依收贿等罪嫌起诉。
台湾在野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星期二被判处12年半徒刑,褫夺公权六年。依据规定,她同时将被停止县长职务。
综合中时新闻网、《联合报》、《自由时报》等台媒报道,缠讼两年多的林姿妙案,星期二(12月31日)下午在宜兰地方法院宣判,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以及特殊洗钱等三项罪行,判处12年半徒刑,褫夺公权六年。依据台湾《地方制度法》规定,林姿妙将被停止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报道形容,林姿妙聆听判决后当场面色沉重。她步出法庭时,还数度高喊“我没有做坏事”“台湾司法已经被政治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