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去年1月5日通报,肖星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中国检察机关同月对肖星作出逮捕决定,并在4月依法对他提起公诉。法院去年7月一审刚开审理肖星受贿案,他当庭认罪。

法院审理查明,肖星在1998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共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共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8148万余元人民币(1528万新元)。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肖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肖星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05年7月至2013年9月,肖星历任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国人寿(海外)监事长,中国人寿信托董事长,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等。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星期一(1月13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对肖星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肖星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4岁的肖星是江西上饶人,拥有上海大学社会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7月至2005年7月,肖星历任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团委副书记,上海市团委统战部副部长,上海市青联副秘书长,上海市团委权益部部长等。

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8日宣布,肖星因个人原因,辞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即日起生效。

肖星在2013年9月加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在2023年7月18日官宣被查前,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