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星期三(19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检察官林俊言误解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法律定义,持续欺骗社会大众,是假视察之名行讯问之实,违反程序威逼不成,事后才急着用最速件函通知法院,早已逾越检察官守则,破坏司法公信,重创检察体系的形象。

风传媒星期二(3月18日)发表标题为《北检逼害柯文哲?沈庆京隔床室友听到检察官与他的极密谈话》的报道,其中提到一名自称是当时睡在沈庆京戒护病房隔壁床的病友爆料,指控北检检察官涉要沈庆京“逼害”柯文哲。

北检星期二晚上回应称,检察官侦办案件均秉持客观中立态度,被告如有意见应在法院审判过程中理性具体主张,而非透过法庭外媒体放话带风向,“企图影响舆论及法院心证之形成,而斲伤司法公信力”。

民众党续指,检察官去年10月14日又借视察名义再度讯问沈庆京,甚至提及减刑规定以达目的,“这不是热心告知,而是透过讯问积极劝降”。

民众党呼吁北检具体说明,去年10月14日的侦讯到底有没有笔录,还是滥用视察的名义,继续进行违法讯问。

民众党称,根据检察官守则第6条,“检察官行使职权应依法定程序严谨审慎行之,不得逾越所欲达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但检察官林俊言在医院直接威逼沈庆京咬柯文哲,去年10月11日讯问两个小时,录音录影却只有几分钟,且笔录仅纪录“当事人保持缄默”。

台湾媒体报道,检察官要求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逼害”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台北地检署则批评,不应通过媒体带风向。民众党对此表示,北检滥用视察进行不当讯问,已违正当法律程序,应说明侦讯有无笔录。

民众党说,检察官不遵守正当法律程序,社会应该共同谴责,维护司法正义,避免检察体系遭受破坏,但执政党发言人和议员却为北检护航,纵容司法工具成政治鹰犬,放任检察官恣意妄为,更说明台湾现在党检不分已成事实,实在令人遗憾。

民众党说,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羁押被告之处所,检察官应勤加视察,按旬将视察情形陈报主管长官,并通知法院”,重点在了解羁押被告的环境状况,而非假视察之名,通过聊天恐吓当事人。北检两次滥用视察,进行不当讯问,已违反正当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