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业者Grab今早(3月3日)发文告给用户,公布上述调整。

此外,乘客若让司机等超过五分钟,司机可取消订单,而乘客就必须支付4元“爽约费”。

从3月11日起,Grab乘客在叫到车的五分钟内可免费取消电召。如果在五分钟后取消电召,乘客就得支付4元取消费。使用GrabShare共乘汽车服务的乘客也需遵守同样的规定,但免费取消电召的时限是三分钟。

Grab表示,收到的取消费用都会归司机所有,以奖励他们付出的努力和时间。

从3月11日开始,Grab乘客可在叫车的五分钟内免费取消电召,而乘客如果让司机等超过五分钟,就必须支付4元“爽约费”(no-show fee)。

新政策实施后,如果司机在预计抵达时间的五分钟后仍未出现,乘客也可以免费取消电召。

目前,乘客只有在一周内取消召车超过三次,才需要支付5元的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