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文告,警方1月1日接到报案,一名女性受害人指其遗失的信用卡被人盗刷。
嫌犯明天将在欺诈与非法挪用他人财物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欺诈罪若罪成,嫌犯可被监禁长达10年及罚款。非法挪用他人财物,最高刑罚是坐牢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早报讯)一名23岁男子涉嫌盗用他人信用卡购买个人代步工具,被警方逮捕。
商业事务局经过调查,掌握了嫌犯身份,并在今天(1月6日)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嫌犯相信在捡到信用卡后,购买了价值超过1000元的个人代步工具。警方已起获相关个人代步工具,用作呈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