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案,发展项目约4%的总停车位(包括电单车停车位)须设有充电桩,且确保停车场电房有能力为约20%的停车位供应电源,支撑它们7.4kW的充电设施。
法案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本地所有电动车充电设施须根据指定标准安装、认证和使用;所有充电设施须注册才能使用;提供电动车充电服务的业者须申请执照;一些有停车场的发展项目须安装最低数量的电动车充电桩,及确保有足够电力应付日后可能加建充电桩的需求。
(早报讯)新推出的电动车充电法案一旦通过,所有新建筑项目,以及内有停车场且正在进行一些建筑或电气工程的发展项目,须安装最低数量的电动车充电桩,以及确保有足够电力应付未来加建的充电桩需求。这项规定预计明年下半年生效。
延伸阅读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星期三(11月9日)在国会为电动车充电法案(Electric Vehicles Charging Bill)提出一读。这项法案将管制电动车的充电事项,包括充电设施的款式、广告宣传、安装过程、注册程序,以及建筑发展项目须提供的充电桩数量等,以确保业者提供可靠和安全的充电服务。
法案将涵盖两种电动车充电设施,即固定充电器,如电池重换站和受电弓(pantograph charger)等,以及非固定充电器。专为个人通勤器材和电动脚踏车等非电动车而设的充电器不在这项法案的管制范围内。
初期阶段,陆交局将率先要求新建造或重建项目、总楼面面积将增加50%及以上的项目,以及获准把电负荷增加到280kVA及以上的发展项目遵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