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女被告曾于2014年到男被告的零售店当了两年销售助理,她后来离职,但两人继续保持联络,随后更发展出婚外情。

控方也指,男被告已婚有孩子,理应有自己的判断。无论女被告对女儿作出怎样的评论,男被告其实可以指责或纠正她,没拍到受害者也不该是求情因素,因为本案是因受害者的警觉才被及时揭发。“若受害者迟些出现,又或没看到母亲在厕所的可疑举动,根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2021年5月9日,男被告有意偷拍受害者冲凉,因此在网上购买一个小型照相机,并将相机交给女被告。女被告得知后没有阻止,反而同意帮忙将相机藏在她家厕所。

受害者无意间撞见母亲在厕所鬼鬼祟祟,觉得很可疑,于是在母亲离开后走进厕所检查,发现母亲藏在厕所里的相机。

控方反驳说,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律师上述的说辞,倘若如律师所言,只是两名被告之间的情趣,这玩笑也未免太过火。

这名48岁的母亲和50岁情夫各自已婚,两人星期四(2月2日)各承认一项企图偷拍的控状,女被告面对的另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各被判坐牢10周。

本案的受害者是女被告的女儿,案发时24岁。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两名被告的名字。

两人于2020年底合作开设网店,售卖和安装吊扇和电灯。

幸亏女儿够机警,她发现母亲行径可疑,进入厕所查看,结果搜出相机,揭发母亲和情夫的恶行。

男女被告庭上全程零交流,双方都有家人出庭旁听,但分坐观众席两端,神情相当凝重。

男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这原本是男女被告之间的玩闹和情趣,女被告当时多次特别提及女儿的容貌等其他事宜,男被告因此是在被诱导和玩闹的情况下,一时兴起才这么做。他事后也感到懊悔不已。

相机当时还拍下母亲安装相机的过程,女儿后来把相机取走,交给另一人销毁。

女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她求情时称希望女儿不会受到影响。她早前告诉法庭,女儿已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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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跟已婚生意伙伴发展婚外情至少五年,已婚妇被畸恋冲昏头脑,同意协助情夫在自己住家安装小型照相机,企图偷拍自己亲生女儿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