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向政府建议,规定行动辅助踏板车使用者索取医疗证明,避免能行走的人滥用这类代步工具,为人们打造更安全的通勤体验。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是小组主席。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拟定建议的目的是希望有需要者可以利用工具积极走动,同时打造安全的行人道。

“根据以往的经验,交通部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斟酌建议,因为一些建议可能须要修改法律,也有执法和行政的事项必须考虑,如果接纳建议的话,须考虑如何实施。不过,报告有促请政府,倘若接受任何建议,应提供过渡期,确保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规定。”

近来有不少公众反馈,行动辅助踏板车(mobility scooter)被健康人士滥用,活跃通勤咨询小组(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早前展开三次小组讨论,探讨如何改善使用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的安全问题。

徐芳达同一天在脸书贴文说,已收到小组的建议,接下来会和同事斟酌这些建议,然后再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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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也建议将PMA的速度限制,从每小时10公里降至每小时6公里,相等于一般人走路的速度(每小时4至6公里),以提高人行道的安全。小组建议政府在过渡期间,允许用户继续使用现有速限为每小时10公里的行动辅助工具,但他们须自行确保速度不超过每小时6公里。

小组星期四(12月14日)向代交通部长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提呈报告,建议政府规定只让有医疗需求的人,使用行动辅助踏板车。换言之,若要使用行动辅助踏板车,须先向医疗专业人士取得行走不便等健康问题证明。这项建议只针对行动辅助踏板车,不影响行动辅助轮椅。

此外,零售商只能售卖符合速度限制的电动代步工具,但小组建议政府给予零售商调整业务的时间,以清掉现有库存,并进口符合新速限的产品。

考虑到索取医疗证明的负担,小组建议政府向违例者展开执法行动前,提供足够的过渡时间,并承认使用者的现有医疗证明,省去进行额外评估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