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左一)被加控八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的控状。(谢智扬摄)

易华仁(61岁)星期一早上8时20分左右,在律师团队的陪同下现身国家法院。

返回狮城后,易华仁星期一早上再次现身国家法院。

根据之前报道,易华仁(61岁)于今年1月18日被控,他面对27项控状,包括两项贪污罪、2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贪污,星期一(3月25日)早上加控八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的控状。易华仁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不过由于在国外病倒,易华仁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延长出国期限16天,国家法院批准他在澳洲逗留至上星期二(19日),并且谕令他必须在星期三(20日)将护照交给贪污调查局。

易华仁早前于2月8日向国家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2月16日至3月4日)出国,陪伴即将到澳大利亚读大学的儿子熟悉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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