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晓芳说,如果会对企业或本地人就业前景产生负面影响,要求企业落实灵活工作安排是没有意义的,“因此,雇主应继续有权决定对员工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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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市场持续紧缩加上人口老龄化,企业落实灵活工作安排可让上班族兼顾看护责任,或年长者能灵活工作,长远而言有助进一步释放本地劳动潜力,让劳资双方达到双赢。
颜晓芳也再次重申,灵活工作安排不等于居家办公,其实它涵盖三大方面,包括灵活办公地点、灵活工作时间和灵活工作量,企业可根据个别情况,提供合适选项。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在答复提问时强调,无论有无指导原则,远距工作和外包业务,都已经成为全球趋势,特别是在冠病疫情之后。一般雇主会以商业上是否可行,来权衡允许远距或外包工作的利弊,因此重点是我国雇员要不断提高技能、增强竞争优势并保持生产力,才能在新加坡甚至是全球范围内竞争。
多达九名朝野议员星期二(5月7日)在国会针对指导原则提问,有议员担忧新措施或影响就业市场,导致企业外包工作至海外,或更依赖外籍劳动力。
规定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提出灵活工作安排要求的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将在今年12月生效。但这项指导原则引起外界特别是一些雇主误解,以为企业日后必须制定灵活工作安排政策,或灵活工作安排等于居家办公。
“大家达成的共识是,我们不应强制落实灵活工作安排,或设下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
颜晓芳说,提供灵活工作安排选项,已日益成为雇主吸引本地和全球人才的重要工具。她指负责拟定指导原则的劳资政协作三方工作组,曾向雇主、雇员、人力资源从业者、工会等展开咨询,也研究其他国家的最佳实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