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幼儿园踢四岁女童的小腿,55岁女教师被控虐童。

法官批准控辩双方的申请,被告也获准以1万5000元保释,案件展期至9月10日再度过堂。

控状显示,被告在2024年4月2日早上约11时55分,踢一名四岁女童的右小腿,对她造成伤害。

控方则在庭上申请媒体禁制令,以保护受害人的身份。

为保护受害女童,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案发地点。

幼儿培育署发言人早前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涉事幼儿园进行调查后,马上暂停女教师的职务。女教师随后辞职,至今没有在任何学前教育领域工作。

据《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案发地点在东部的一家幼儿园。女童的父亲受访时说,事发当天接女儿回家时,她突然申诉右腿疼痛。初步了解事发经过后在同日决定报警,并带女儿到竹脚妇幼医院验伤。

现年55岁的女子星期三(7月31日)早上在国家法院被控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名。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说,仍需时间接受客户指示,申请展期案件,其间也将申请查看案发时的电眼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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