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12月26日)发文告说,商业事务局和七大警署从12月13日至26日,展开为期两周的全岛行动。年龄介于16岁和66岁的138名男性和51名女性,因涉嫌参与诈骗活动或充当钱骡而被调查。
警方指出,这些人因涉嫌欺骗、洗钱或无照提供汇款服务而接受调查。
189人涉嫌充当钱骡或参与诈骗活动被警方调查,涉案金额超过665万元。
调查显示,这些人涉及超过1000起诈骗案,这些骗案的主要类别包括投资、电子商务、求职、假朋友和冒充政府官员等,受害人也因此蒙受逾665万元的损失。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骗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高达50万元,或两者兼施;根据《付款服务法》,无照提供任何汇款服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或罚款高达12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当局严正看待涉嫌参与诈骗活动者,违例者将被依法严惩。当局也呼吁公众,应拒绝他人使用自己银行户头或手机号码的请求,因为一旦户头或手机号码与犯罪活动沾上边,持有人也必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