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总共针对10份造船合同做出了10份部分仲裁裁决。由于这些裁决是部分裁决,因此可以在未来的诉讼中提出进一步的索赔。

这宗诉讼于2022年提起,涉及客户订购10艘船舶,价值9亿美元。

伦敦仲裁庭已驳回客户向扬子江船业(Yangzijiang Shipbuilding)三家子公司索赔8亿3220万美元(11亿零200万新元)的要求。

扬子江船业指出,预计这个仲裁对集团2025财年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扬子江船业星期一发布消息时说,尽管仲裁庭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但它无法确定索赔人的下一步行动。

扬子江船业股价星期二(3月4日)开盘至今已回跌2.48%,至2.36元。

它说:“我们正与我们的法律顾问密切协调,讨论剩余事项和可能的应对策略。”它说,将继续关注仲裁的进展,并在必要时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扬子江船业星期一(3月3日)深夜透露仲裁庭的决定时指出,有关索赔涉及10份造船合同,索赔者指公司违约因此要求赔偿损失。关于索赔者要求退还其中两个合同的332万美元按金,仲裁庭还未作出最终决定,但仲裁庭已表明并不支持其他总计约8亿3220万美元的损失索赔。

去年10月,这家新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透露,这些客户在2021年底下订单后不久就于2022年终止了合同。客户提起仲裁,指控扬子江船业的三家全资子公司违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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