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于星期四(3月13日)发布文告说,柔佛州警察总部特别组与稻米与白米监管官员是星期三下午约3时40分,在士姑来一带展开联合突击行动,成功起获这批违规白米,并将其移交相关单位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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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报》引述他说,当局援引稻米与白米(批发与零售)管制法令第10(2)条文,即零售商须在白米包装上清楚标示等级与价格,并放置于店内显眼处,调查此案。
马来西亚柔佛州警方联合柔佛州稻米与白米监管单位展开突击行动,在士姑来起获70袋未标示等级与价格的白米,总重1750公斤,估计市值约1万4875令吉(近4481新元)。
警方呼吁公众,若发现任何涉及非法白米买卖或其他可疑活动,可立即联络新山北区警察总部以确保市场秩序与国家食品安全。
“若违反上述条例,根据1994年稻米与白米管制法令(第522法令)第22(1)条文,初犯者可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罚款可增至2万5000令吉,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