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6月20日的《联合晚报》。

至于他的同谋卓添豪(43岁)案子还在审讯阶段。

接着,同谋独自到君悦酒店,接两名受害人到公寓单位看手提包。

最后,受害人康枝惠妥协,开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由同谋留守现场盯着两名被绑手脚的受害人,被告则到外头兑现支票。

得知被抢劫,两名受害人赶紧藏起手上戴着的两只名表,岂料被被告识破,抢走一只价值3万1000元的劳力士手表。

抢劫过程前后两小时,才放走两名受害人,被告警告两人不要报警,不然会伤害她们,因为他有两人身份证的照片,知道她们的住址。(人名译音)

案发当天,卓添豪载沈景裕到黄埔巴刹购买胶布、两把小刀以及一张预付电话卡,接着带他到上述公寓单位。

一名男子和同谋,假借要卖手提包,骗两女子上门看货和取货,不料当两女郎上门后,却掏出刀子要挟女郎,并用胶布绑她们的手脚,抢走10万元支票和价值3万1000元的劳力士手表!

两名受害人一走进睡房,同谋就抓住康枝惠的脖子,并让她放下手上的手提包,对方不肯就范,他拳打对方的嘴唇和肚子。

被告向对方讨10万元现金,并不时告诉对方,房外还有其他男人,叫她们不要尝试逃走。

两名受害女子是30岁的康枝惠和47岁的苏玉冰。苏玉冰在远东商业中心开店卖手提包包,而同谋卓添豪曾是她的顾客,两人认识两三年了。

这名男子是沈景裕(39岁),他被控2项抢劫时致伤他人罪名,4项禁锢他人罪及2项刑事恐吓罪,被判坐牢七年和打12鞭。

案发前一天,卓添豪打电话给苏玉冰,告诉对方他有好一些手提包在手,可以让她上门查看再购买,过后对方可拿到店里转售。

被告这时就把苏玉冰推向床的方向,并用刀指着对方说:“如果你做任何事情,我什么都敢做。”被告接着用胶布绑住她的双手,他也拍下两人的身份证。

苏玉冰决定叫朋友康枝惠一起同去。与此同时,卓添豪也致电给被告沈景裕,告诉他有一个“工作”介绍他。

同谋卓添豪告诉被告,等下有两名女子一踏入门口,就帮忙绑住她们的手,并同胶布粘贴她们的嘴巴,他承诺事后会分给他所得的一半。

这起事件发发生在去年5月25日,同谋卓添豪租下位于罗弄柠檬的cradles公寓的一个单位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