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邦德国历史上,政府首脑与媒体的关系,对政府工作的成败以及政治家本身的仕途影响很大。因此,妥善处理与媒体的关系是政治家的“必修科目”,很少有政治家能小觑“第四权”的力量。但是,任何权力到最后都会走向固化,会出现自我膨胀,媒体亦不例外。仅靠自我约束显然是不够的,那么,谁来监督媒体这个民主体制内的“无冕之王”?这是个问题。
譬如,第一条规定要“尊重事实”,第二条要求“周全调查”。可是,面对同一个事件,不同的媒体做出的报道(文字、图片、视频等)有时却大相径庭,虽然各方坚称他们“看到”或“周全”调查到的就是“事实”。
9月6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再次访问中国。这是她在14年总理任内第12次踏上中国的土地。
与其前任一样,默克尔每次访问中国,都带着庞大的经济代表团。这次双方签订了11份合作协议,包括航空、船运、电动汽车、能源、保险、金融、数字教育等领域。
在德国媒体的报道之下,这次默克尔访华的经济和战略意义被大打折扣,几乎完全让位给持续了三个多月的“香港民主”乱局。
这种一面倒、不周全和不究竟的报道方式,掌控了西方的舆论市场,严重干扰了兼听则明的公众视听。
譬如,对不同体制的国家,西方媒体非常热衷于报道当地的反对声音。在他们眼里,只要政府属于与自己不同的体制,所有反对行为都应该获得赞许,哪怕出现暴力性抗议,都可以忽略不计。
这个自律守则共含17条,体现了很高的职业操守和政治正确。譬如:一、尊重事实和人的尊严;二、调查周全,所有公开发表和传递的资讯,必须尽可能周全地调查其真实性,在编辑过程中不许扭曲和伪造;三、公开发表的、特别是涉及个人的消息或断论,一经证实有误,须立即用适当的方式纠正。
多年前,德国《图片报》曾在第一版发表一则短讯,寥寥两三句话,中心内容就是“一位神父在中国被捕入狱”。该报道严重违背新闻叙事原则,不说明这位神父因何入狱。
西方驻外记者对所在国人文背景的了解是非常有限和具有选择性的,所以少不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等现象。
不仅如此,民主体制的设计者还在政治权力架构之外,增加了一个对所有权力进行监督的机制,那就是“媒体”,也就是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即所谓的“舆论权”。
与其他三权的产生不同,媒体的权力并非来自于民。故而,它在施展影响力的时候也就不必看民众的“脸色”。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体就是舆论本身。
譬如,西方媒体反对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却践行“理念歧视”和“制度歧视”。西方民主体制的设计可圈可点之处的确很多,但如今这个体制在岁月的侵蚀以及新问题层出不穷后,已呈现很多漏洞,而其他体制经过改进却未必就一无是处,否则西方也不会把中国当作“体制竞争者”。
神父入狱或许是事实,但神父也可能因“恋童癖”而入狱,这样的事情在西方教会里毕竟屡见不鲜。显然,这则语焉不详的短文要传递的是别的信息。
因此,面对国内舆论的压力和挑剔,默克尔访华如果只谈生意,不谈民主,是过不了“第四权”这一关的。默克尔的政治生命离不开选民和党内的支持,而舆论对选民和政党的影响很大,故而她不得不说一些话。
默克尔如是,马斯亦如是。了解了这一点,中国对此类言行的反应就会从容许多。
“第四权”的局限性
因此,政治对媒体的影响力和影响企图始终存在。譬如,德国前总统伍尔夫在获悉某媒体要报道有关他的负面新闻后,立刻亲自打电话,对该媒体负责人施加压力,甚至进行威胁。
从初心角度看,“政治正确”概念所涵盖的内容的确具有相当的进步性,但如果将其变成某种“圣物”去崇拜,则很容易导致政治洁癖和道德傲慢。
但是,媒体若要有效发挥政治权力之外的监督作用,前提条件是必须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财政、人事等)和中立性(意识形态、宗教派性等)。因此,德国的新闻工作者绝大多数都在努力坚守某种伦理底线。
(作者是德国时评专栏作家)
为了顾及国内舆论,默克尔在中国一方面满脸堆笑地看着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另一方面又要不失时机地“敦促”和“告诫”中国和平解决港人的“民主诉求”。
有人认为,生意照做的同时还要干涉别国的内政,这是典型的西方人的傲慢;也有人觉得,这是他们对华“以商促变”的具体表现。
为企业和资本开道,为民主和自由呐喊,这才是西方民众心目中理想的领导人。由此可见,西方政客在华期间说的,无论是“劝诫”和“建议”,还是批评和指责,归根结底还是说给他们国内的选民听的。
因此,“第四权”自身问题不少,特别在涉及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体制、不同区域和不同文化的报道中,其局限性表现得愈发明显和突出:
“第四权”的制衡作用
这种错误看似疏忽所致,背后反映出来的,却是他们对自己眼中的“落后国家和其他文化”表现出来的轻慢态度。
这些记者在海外驻地的时间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深入了解所在国的文化精髓和思维方式。其次,他们获取的知识养分,也多是经过本文化圈过滤的信息和认知(譬如同种文化和语言的有关著作等)。
中德需要彼此,这是不争的事实。特别在单边主义日趋明显的今天,双方密切的经济合作有利于全球化的持续发展,也符合双方自身的根本利益。因此,经济合作其实就是中德合作战略意义的具体体现。
四、西方媒体彼此抱团取暖,相互构建“主流意识”,排斥和打压另类声音。
如果新闻人员为了博取眼球或其他动机杜撰新闻,影响就更恶劣了。
去年12月,德国《明镜周刊》自曝本社工作人员杜撰新闻的舞弊现象。这个名叫雷罗琦欧斯(Claas Relotius)的记者和编辑在该社工作多年,作品曾多次获奖,事发之前三周刚获得“2018年度德国记者奖”。最后发现,他的报道基本都是自己杜撰出来的。
该事件曝光后,舆论哗然。人们突然发现,无论是《明镜周刊》内部,还是各种新闻奖项评委,对新闻报道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审核机制,几乎如同虚设,漏洞百出。
因此,这些西方驻外记者在报道异国事件时,必然会在“主观镜头”之上再戴上一副“有色眼镜”。
这说明,“尊重事实”也好,“周全调查”也罢,标准都是相对的。呈现出来的是不是“事实”,调查时是否“周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闻人员自己的视角和立场,而两者很难避免主观色彩。
这个底线就是所谓的新闻自律守则。执行情况由德国新闻理事会来监督。
很长一段时间里,德国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或播报员在念中国领导人的名字时,经常姓和名颠倒着念。譬如,他们会说“中国总理克强先生”,而不是“李先生”。原因很简单,因为西方人名中的姓氏是置后的,于是,他们想当然也这么处理中国人名了。
这就是西方媒体报道中经常会出现的有选择性(只说其一,不说其二)现象。
偏离守则,预设立场、傲慢偏见、主观臆断等现象司空见惯。这说明,新闻工作者很难不受其自身文化背景、道德传统、政治理念和体制环境的影响。
一、西方媒体在本国内践行“第四权”责任时比较得心应手,但在跨国界、跨宗教、跨体制、跨文化的报道中,却往往表现得捉襟见肘。
巴龙认为马斯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因为政治家的所作所为首先要从责任出发,而非只受伦理道德驱使。他认为,马斯这么做并不能帮到绝大多数港人。同时,巴龙还明确指出,香港这次发生的暴力不是警方,而是示威者中的极端分子挑起的。不是中国不要“两制”,而是有人不要“一国”。
更为匪夷所思的是,总理刚从中国“满载”而归,外长马斯就忙着去会见香港“自决运动”的代表人物黄之锋。此举理所当然引发中国的强烈不满和外交抗议。
二、西方媒体将“政治正确”视若神明,误作“永远正确”的代名词。
大家知道,“凉菜”本来有开胃和爽口的作用,可是在上述语境之下,“凉菜”中的菜所剩无几,更多的是拔凉拔凉的感觉。
由于肩负着监督政治权力和启发民智的重任,因此媒体自然拥有了一种“道德裁判”和“政治正确”的特殊身份。它不必顾及经济利益、权力交易和社会关联;它只须揭露时弊,形成舆论,造成压强。
三年来英国脱欧闹剧,以及西方这次对香港乱局的报道,便是最好的例子。
可是,每次德国总理率领的庞大经济代表团访问中国,都会伴随着一些典型的西方“诉求”。人权、民主、法制等问题,似乎已成为中德合作“正餐”中一道道必配的“凉菜”。
从字面上看,前面提到的德国媒体的自律守则,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似乎都交代得很清楚;但在实践中,其中的界限往往会变得模糊起来。
如果加上中国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对德国的回访,以及双方在其他国际场合的会面,说默克尔是与中国接触最多的西方领导人,一点也不为过。
“相互掣肘”是西方国家上层建筑的主要特征。以德国为例:选民选出议会,议会产生总理,总理组建内阁。议会拥有立法权,政府享有行政权,法院履行司法权。三方彼此独立,相互牵制。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权分立。
其实,事情并非那么简单,所以有必要多层面地去看待这个问题。
这次采访的看点有两个:第一,巴龙这样的声音在德国媒体很少听到,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二,女记者的提问让人明显感到她在遵循“主流意识”的思路,当巴龙坚持不让她的问题带到沟里时,或者说,当巴龙的回答不如她所期待的那样时,记者对继续采访失去了兴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媒体在“政治正确”的影响下,已严重影响到了“第四权”的公正和客观。
当然,媒体追求独立性和中立性,不等于它不能有自己的政治倾向。在政党轮替的大环境下,媒体与朝野各党之间的关系,会随着媒体本身的政治倾向性而出现一定程度的亲疏。
中国人对此难以理解,甚至觉得德国的来客非常无礼。你想啊,别人请你去家里吃饭,你却对别人家里的事情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这是中国人做不出来的,可西方人却能屡试不爽、乐此不疲”。
政媒之间之所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究其原因,首先与前面提到的媒体本身的政治倾向有关;另一个原因是,政治(政府和政党)也在通过自己的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部门来影响舆论和公众。
虽然马斯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无可指责”,而且表示“今后还会这么做”,但对中国人来说,这种行为属于过河拆桥、背后捅刀,而且不符合外交的规范和常识,也可说是在鼓动中国的内政不稳定,甚至有“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之嫌。很难想象,此事会雁过无声,风过无痕,它很有可能对两国的政治和经济合作,包括刚签署的各种经济合作协议,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权”的影响力有多大,可以在不少著名的历史案例中得到佐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水门事件”:上世纪70年代初,媒体勇敢坚韧地追求真相,导致美国总统尼克逊的下台。
9月11日,德国公营电视台“凤凰”采访了德国《经济周刊》前总编、中国问题专家巴龙(Stefan Baron),话题是:马斯外长会晤香港“自决运动”代表人物黄之锋引发中德外交危机。
最危险的是,它与西方的民主政体一样,在出现明显的漏洞和不足之后,已失去自我完善的能力和机制。
三、西方驻外记者的个人素养和知识结构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