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首任特首董建华在施政报告中将之归纳为“两文三语”。“两文”指的是书面语,即中文和英文;“三语”指的是口头语,即普通话、粤语和英语。中文是中国的语言文字,特指汉族的语言文字。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其书面形式就是标准中文。中文和普通话是“一国”的标志;英语、英文和粤语是“两制”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香港官方不推行简化字,中文书写用繁体字。提到简化字,特区政府教育局制定的“课程指引”里倒是说过,“学生应掌握认读简化字的能力”,可是中文课本用繁体字,书籍报刊用繁体字,学生作文用繁体字,如何“认读”简化字呢?
“两文三语”是香港的语言政策,也是香港的语文教育政策。“培育香港人(特别是学生及就业人士)两文(中文、英文)三语(粤语、普通话及英语)的能力”,是香港中文教育的目标之一。
复活节就快到啦,上班族好快进Holiday Mood,如果留港消费玩乐,Kelly推介去i SQUARE“Mueller兔子乐园”,有二十多只可爱嘅木偶兔子,锺意自拍嘅话,就尽情影到够喇!(新闻导语)
因此,香港的大学都开设普通话选修科,教学仍是零起点。用大学的资源开设小学的课程,讲出去都令人难以置信。外界以为香港什么都先进,如此落后之处也着实让人“叹为观止”。
看来香港的语言政策和语文教育政策问题不少,但只要提起香港语文教育政策的缺失,就有人振振有词地说,香港实施“一国两制”,《基本法》第13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没错,《基本法》确实赋予特区政府自行制定教学语言政策的权力,可是特区政府千万不要忘记:
香港一名教授说,看到这样的文章,怎能不慨叹“中文之衰落”。可是这类文章在香港报纸刊物上无日无之,有些香港人读起来还眉飞色舞,津津有味。对此,“政府人”熟视无睹,何也?因为他们之中某些人是“港式中文”的“拥趸”。
香港应该好好地向新加坡学习学习。新加坡将双语教育政策作为建国基石;1979年时任总理李光耀亲自发起了全国讲华语的运动,至今整整40年了,还在延续下去;新加坡引进中国的《汉语拼音方案》、采用中国的规范汉字。李光耀是新加坡国家语言整体规划的总设计师。
中国大陆和台湾及东南亚等国的华社教育界人士,对香港中文科“广教中/粤教中”的做法,都觉得匪夷所思。2008年1月,香港三所中小学和两个语文团体,联合向政府提交了《香港学校用普通话教中文建议书》,建议香港学校在10年内全面启动“普教中”(用普通话教中文),并于25年内全面落实“普教中”,即到2033年中小学都用普通话教中文。然而,政府置若罔闻,反而硬性规定高中不得施行“普教中”,以免影响学生参加公开试(2012年前指中五会考和中七高考)的口试成绩。
喜讯传来,不免伤感。“再出发”之“再”表示将要重复某个动作。“再出发”分明是向世人坦承:香港早在23年就“出发”了,走了8000多天,没承想路越走越窄,越走越黑,而今好似走进了死胡同,必须猛回头,重新出发——从头另行开始。
三是特区政府在社会上不推广普通话,会说普通话的银行职员、酒店侍应生、酒楼服务员、商店售货员、旅行社导游等等,都是因职业需要而利用业余时间,自费报读补习班习得的。在香港,家庭用语、社会用语、广播用语、影视用语、办公用语、柜台用语,甚至报刊用语都是广东话,学生缺少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大环境。
查台湾出版的标准字体宋楷母稿,“步”字均不带钩,香港老师所据或为台湾异体字。再如“秘密”之“秘”,香港以“祕”为正体,标准跟台湾一致,大陆则以“秘”为正体。香港因何采用台湾标准,不得而知。
香港回归翌年,政府就将普通话定为香港中小学的必修科,并于2000年列入中学会考科目。这本是一件大好事,但是香港的莘莘学子中学毕业后,大多不会讲流利的普通话,不谙汉语拼音,使用电脑和手机时,大多不会用拼音输入法。原因有三。
一是普通话和中文是两门课程,中文科用广东话教中文,香港叫“广教中/粤教中”。虽然中文课本中所选的白话范文都是标准中文,但是老师不用普通话教。在中国大陆、台湾、澳门特区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体制中,普通话/国语/华语都不单独设科,是在语文/国文/华文课上教的,可是香港分科教学,二者不但不能互补,反而是中文课拆了普通话课的台,比如教生字,注音工具就要用粤语那一套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2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是学校的教学用语、校园用语都是广东话,普通话每周仅一两节,学生在课堂上学了一丁点儿普通话,别说到其他课上,就是到中文课上,立马被广东话抵消殆尽。
“香港再出发”,百废待兴。拙文仅就香港中文“再出发”略抒胸臆。
港中文口语书面语应规范
再说香港中文字形,也是问题多多。比如“雨”字,最后四笔不是四个点,而跟“泰”字的最后四笔一样。一名小学教师在批改学生的作业时,在“步”字下的短竖末端用红笔加了个钩。家长问老师,课本上不带钩,应该以哪个为准?老师回答说台湾是带钩的,有几部字典也带钩。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分三级规定了8105个汉字的标准字形。
值此香港“再出发”之际,笔者期待特区政府把握时机,根据国家既定的语文法律法规,对香港的语言文字进行整体规划,使香港中文的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地发展。
(作者是资深语文工作者)
普通话和中文分开教
中文教学用广东话,日常用语是广东话,加上普通话、英语等的影响,结果孕育了一种掺杂英语、日语、粤语和文言等的书面语,学界称之为“港式中文”(HongKong Chinese)。例如:
特区政府在“自行制定”教学语言政策时,不知是否想到这些法律条文和国家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呢?是否想到作为国际大都会,香港的中国语文,无论口语还是书面语都应当规范化、标准化呢?“一国两制”的“两制”,难道也容许香港的基础教育可以永远“语不同音,书不同文”吗?谁提“语同音书同文”就被抹红,将工具性的语言文字政治化。这是国际大都会香港在大数据时代能容许的吗?特区政府怎么不理直气壮地该出手时就出手呢?原因之一是公务员队伍中,隐藏着一小撮吃里扒外的“反骨仔”,教育系统就有,最近被揭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