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拒绝”看似是难以抵御社会中礼尚往来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实为给自己收受不法财物以谋私利寻找开脱;这些开脱的理由却是那么的虚伪而虚假,表面上“不好拒绝”的是收受大量的财物,实际上其拒绝的是国家法律和中共的政策公平公正的执行,拒绝的是营造公平合理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
“不好拒绝”之所以成为贪官行贪腐的借口,和为自己贪腐进行开脱的理由,其主要原因是放松了自己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和对物质利益的过分贪欲,在利益和享受面前丧失了基本的原则,图一时的享受,在“不好拒绝”的心理作用下不断追求膨胀的利益,其结局也必将在党纪国法的严惩面前“不好拒绝”。
一些人通过行贿获得相应利益,其他人则自然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这个角度而言,官员“不好拒绝”收受财物的借口,实际上真正拒绝了自己正确使用权力的担当,也拒绝了正确使用公权力的责任。
权力对财物的“不好拒绝”必然导致的“权与钱”以及“权与权”暗黑交易,激发对更多私利谋取的不好拒绝。私欲的膨胀在“不好拒绝”的借口中慢慢变得难以收拾,于是拥有权力的贪官往往从简单的“不好拒绝”的收贿、受贿,发展为挖空心思的索贿和处心积虑的设租寻租,在贪欲的道路上走到黑。“不好拒绝”的借口已经变为与贿赂共同体惺惺相惜且灵犀感应的互惠心理屏障。
(作者是中共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
“不好拒绝”看似轻飘飘地为自己贪贿所搜寻的理由,实际上完全暴露出一些贪官“两面人”的角色。这种“两面人”的生动体现就是在利益面前“不好拒绝”,而在对自己无好处的面前则找各种理由拒绝。社会中出现的“无利不起早”“有利才办事”,就是这种怪象写照。
经常看到中国贪官在调查、审查或者忏悔过程中,为自己寻找陷于贪腐深渊的借口,总有这样的理由,面对熟人、亲人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的请托,抹不开面子,不好拒绝,以致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贪官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认钱不认人,认物不认责,只要能获得利益,不管什么样的人,是否违背职责,也都会用手中的权力去摆平;而真正需要公权力惠顾的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却被这种“两面人”视而不见。
贪官对于行贿者的资金常常以“不好拒绝”为借口而收受,内心之中自然对行贿者的诸多请求也不好拒绝。于是,官员运用权力的公器,设置许多的交易平台和渠道,满足行贿送礼者诸多不合理的违纪违法要求,官员难以拒绝的财物自然顺理成章地装进自己的腰包。难以拒绝的权益交换所形成的黑色欲壑,也不断充实着送礼者和受贿者的贪婪本性,相互之间在各取所需的默契中形成利益共生体。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中共市委常委、集宁区委原书记(副厅级)杨国文在审判过程中坦言,面对行贿人的不断请托送礼,“感觉当时是拒绝不了了,刚开始人家给拿30万元,我只收一两万,到后来越来越不能拒绝……”于是,在“不好拒绝”的幌子下,经常心安理得收受贿赂,进行钱权交易、权权交易,在腐败的路上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