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本地写作人)
以目前听到的录音显示,张恒父母当时并没有表示出要主动抚养这两个孩子的意思,感觉男方父母来女方家实为打探消息。由录音推测,女方就孩子问题咨询了律师,之后,男方家长借着来看郑爽并一起商量解决办法,谁知女方在不设防的前提下被偷偷录音并公之与众。
不过从舆论只关注“弃养”来看,应该“代孕”是次要问题,而针对“弃养“这个并非最终事实的主要问题,郑爽一家有这想法,绝对是要批评的,不可取的,尤其作为公众人物,绝对不是好的效仿对象。虽然我只是“吃瓜群众”,但还是想说几句公道话。
张恒郑爽双方父母正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一代,“只生一个”是当时的基本国策,那个年代不小心有了二胎,不管自愿非自愿都必须堕胎。虽然随着老龄化日趋严重,现已全面放开生育,但生育率依然低迷,此不赘述。
我就不相信,普通中国人遇到这种事,不须要权衡利弊就让自己的女儿做出一辈子的牺牲。所以,永远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多点换位思考。
此事的导火线是郑爽前男友张恒放在网上的一段两分钟的录音,至于是否剪辑过不得而知。这短短的两分钟,便激起了惊涛骇浪,并持续发酵。事件在各大官媒、官博的影响下,全网以“弃养”为主声讨女方,而男方却大打好爸爸牌。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写道:“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
笔者也不是要为他们开脱,只是这种须要背负人生一辈子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考虑担心孩子未来成长的人生大事,不经过深思熟虑就能做出决定的人会有多少?现在张恒却把郑爽一家的还未成事实的思想斗争过程,无情地卑鄙地曝光了。更可笑的是,官媒、广电总局等不管三七二十一也加入了先打二十大板的行列,推波助澜。难道是在鼓励这种偷录、私自曝光的卑劣行为吗?
为了理出头绪,笔者把网络上凡涉及郑爽的视频、文章以及影视和娱乐综艺节目都收罗来看了个遍。尽管如此,却还是觉得犹如雾里看花,真实情况其实只有涉事男女双方和他们两个家庭最清楚。张恒郑爽“代孕”的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这要依据中国官方的认定,毕竟他俩都是中国国籍。
说实话,在没有爆出“代孕弃养门”热搜风波前,郑爽演过哪些片子笔者不甚了解,更别说追星和爽粉了。
女方主动咨询律师,那就说明想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寻找最佳的处理方法,事发当时,“弃养”尚未成事实,而且事后,郑爽父亲出面道歉也表示会尽力抚养孩子,不能说完全是舆论所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所有看客都只是盲人摸象而已。
且不说女方事后申诉男方劈腿是否真实,但在这种棘手的情况下,女方难免会情绪激动,问的一方如果蓄谋录音,用话激将女方,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相信这两分钟的录音并不是对话的全部,不说剪辑,最起码也是断章取义的。
首先申明,笔者并不赞同非医学“代孕“,也绝不姑息“弃养”。但“弃养”的定义须要准确界定,如果最终真的既不抚养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的确是该受到公众舆论谴责,也不被法律所允许。如果是公众人物,当然应该有更高标准。但整件事情,笔者认为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以及对女性的不公。
所以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很容易是这种思维模式,当然这在其他国家是难以想象的。其实,最没资格说郑爽“弃养”,说这一家人道德败坏的,正是一年有将近1000万例人工流产的国家,而且这数据还是来自于正规医院的人流手术记录统计。
郑爽这事,如果不是代孕,而是郑爽自己怀孕呢,烦恼估计就只有女方一家的问题了,痛苦也只有郑爽自己背了吧。说到底,还是男权思想作祟,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改变的不是男性的思维,而是女性自己;可悲的是申讨郑爽的大批网军和媒体记者,多数都是女性。生养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代孕”和“弃养”不能成为只是赋予女性的专用词。
所以,在中国,普通家庭如果遇到这种事,孩子还没出生,不管是未婚或婚内,男女双方关系破裂分手,作为女方家长肯定最担心女儿和肚子里孩子将来的前途。孩子是爱情的结晶,血缘的延续,男女双方如果无法维系感情,让这孩子来到人世,难道是对孩子最好的安排吗?相信大多父母的第一反应就是打胎,这在中国被普遍认为是家庭和个人的事,无关乎道德问题。
要惊动到中国广播电视总局发声封杀、各大官媒一面倒口诛笔伐、本地报刊也竞相报道,很好奇郑爽到底是何方神圣;曾经被万人追捧的小仙女,顷刻间,便成了人人喊打、避之不及的劣迹艺人。